税融通担保服务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4-15 10:43 字号:

根据市委、市政府破解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国有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作用,我公司按照《关于印发<淮北市税融通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淮金办【2015】71号)文件,开展税融通业务,即利用企业纳税信用为基础办理担保业务,对我市辖区范围内登记注册、近3年正常纳税、无不良纳税记录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根据企业近两年年平均纳税额及企业经营情况核定担保额度,对纳税信用级别A级企业原则上不高于5倍,B级企业原则上不高于3倍。单户企业担保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担保费率按1%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