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违反承诺的部室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扣罚当年岗位绩效工资等处罚。
2.违反其他工作纪律和有关制度规定的,按市建投集团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作出处罚,并严格执行。
3.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我公司不能履行服务承诺,我公司将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