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淮北市2025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时间:2025-04-17 09:35 字号:

为做好全市困难残疾人康复工作,市残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合印发了《淮北市2025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方案》。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纵榜胜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困难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状况,着力提高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障能力和康复服务水平,根据安徽省残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残联〔2025〕9号)和《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实施30项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的通知》(皖民生办〔2025〕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方案》的制定主要是为努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重要指示要求,帮助残疾人家庭缓解经济压力,使受助的残疾人能够更好的融入社会,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安徽省残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残联〔2025〕9号),结合我市实际,我会于2025年3月起草了《淮北市2025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方案》并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经相关部门反馈后4月3日正式印发相关文件。

四、工作目标

2025年,为全市3030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患者提供药费补助477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750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50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具提供救助

五、主要任务

1.精神病药费补助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补助。

2.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每人每年15000元,其中13000元用于康复训练机构训练服务费,2000元用于残疾儿童家庭生活补贴。

3.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每人补助5000,;适配辅助器具每人补助1500元,包含产品(材料)购置、评估、制作、服务费等,具体按有关实施意见执行。实际支出不足上述标准的,按实际支出予以补助

4.根据关于印发〈淮北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配发(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淮残联〔2023〕20号)中明确规定的补贴人群、辅具种类、标准等,在目录规定的使用年限内进行配发(补贴)

六、保障措施

《方案》明确了资金来源、各级具体职责,保障顺利实行。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加大政策宣传。持续通过市残联网站、微信公众号、重大节日线下宣传等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将惠残政策传播到残疾人中间,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团结引导广大残疾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二是强化工作督导。定期赴县区残联开展残疾人康复工程工作落实情况调度,不定期深入项目点实地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要求县区夯实工作举措、多方协调,强力攻坚、通力协作,保障民生实事顺利实施。

八、政策咨询部门和电话

淮北市残联      0561-3888363

濉溪县残联  徐子涵  0561-6888827

相山区残联  许凤云  0561-3028405  

杜集区残联  朱加信  0561-3096127

烈山区残联  张支侠  0561-4686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