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淮北市2025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市困难残疾人康复工作,市残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联合印发了《淮北市2025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方案》。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纵榜胜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困难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状况,着力提高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障能力和康复服务水平,根据安徽省残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残联〔2025〕9号)和《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实施30项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的通知》(皖民生办〔2025〕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方案》的制定主要是为努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重要指示要求,帮助残疾人家庭缓解经济压力,使受助的残疾人能够更好的融入社会,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安徽省残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残联〔2025〕9号),结合我市实际,我会于2025年3月起草了《淮北市2025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方案》并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经相关部门反馈后4月3日正式印发相关文件。
四、工作目标
2025年,为全市3030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患者提供药费补助;为477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750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为50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具提供救助。
五、主要任务
1.精神病药费补助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补助。
2.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每人每年15000元,其中13000元用于康复训练机构训练服务费,2000元用于残疾儿童家庭生活补贴。
3.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每人补助5000,;适配辅助器具每人补助1500元,包含产品(材料)购置、评估、制作、服务费等,具体按有关实施意见执行。实际支出不足上述标准的,按实际支出予以补助。
4.根据《关于印发〈淮北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配发(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淮残联〔2023〕20号)中明确规定的补贴人群、辅具种类、标准等,在目录规定的使用年限内进行配发(补贴)。
六、保障措施
《方案》明确了资金来源、各级具体职责,保障顺利实行。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持续通过市残联网站、微信公众号、重大节日线下宣传等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将惠残政策传播到残疾人中间,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团结引导广大残疾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二是强化工作督导。定期赴县区残联开展残疾人康复工程工作落实情况调度,不定期深入项目点实地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要求县区夯实工作举措、多方协调,强力攻坚、通力协作,保障民生实事顺利实施。
八、政策咨询部门和电话
淮北市残联 陈 晨 0561-3888363
濉溪县残联 徐子涵 0561-6888827
相山区残联 许凤云 0561-3028405
杜集区残联 朱加信 0561-3096127
烈山区残联 张支侠 0561-4686397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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