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程序
(1)申请。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可通过政务服务大厅、基层残疾人组织等方式向县级残联提出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
(2)评估。县区残联应对残疾人的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进行评估,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类别和程度、生活自主情况、从事家务情况、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及愿望等,评估需求是否合理。对于明显不合理的需求,不能纳入改造范围。
(3)公示。县区残联将当年拟实施改造的残疾人有关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4)施工。县区残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组织施工的方式,采取集中改造。集中改造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执行。
(5)验收。县级残联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验收办法,并组织相关部门或单位进行抽查。施工单位对改造工程使用寿命等要作出不低于二年的质量承诺,对所采购产品出现的厂家保质期内的质量问题,亦由施工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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