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残联关于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报告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06-27 00:00 字号:

为了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维护法制统一、保障政令畅通,根据文件通知,市残联机关、各所属单位对《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市政府令第52号)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及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原由淮北市公安局起草的,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有关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责任

为确保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顺利进行,市残联成立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领导小组,由会党组书记、理事长王雷任组长,副理事长马俊辉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办公室,具体负责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日常工作。要求机关、各所属单位要充分认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根据市残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统筹考虑,周密安排,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不存在遗漏,确保按时、高质量的完成清理工作。市残联还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责任制,如发现有疏漏,倒查追究责任。

二、反复筛查,认真清理,准确细致

本着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认真核查清理每一份文件。首先,认真学习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明确清理范围和清理原则,对规范性文件有充分和准确的把握。其次,根据市残联近年来的发文登记,对由淮北市残联起草的,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清理,挑选出规范性文件,认真登记文号和责任单位等,确保无疏漏、无错误。然后按照“谁发文、谁负责”原则,将挑选出规范性文件分解到各具体起草单位,请领导班子集体重新审阅文件,提出明确的清理意见。对漏报、漏审的一律发回重新核对,直到合格为止。最后,经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审阅后,将清理结果提交市残联党组办公会议研究进行审定。经过严格有序地清理,较好地保证了清理效果。

三、具体清理情况

此次清理工作共清理出规范性文件4件,其中拟继续有效2件,拟予以修改1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继续有效的文件

1、《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扶助残疾人暂行规定的通知》(淮政办〔2015〕6号)

2、《中共淮北市委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淮办发〔2016〕12号)

(二)拟予以修改的文件

1、《淮北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市政府令第37号)。 

淮北市残联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