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市残联党组成员、理事张宏雷关于《淮北市残疾人托养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时间:2023-11-28 14:58 字号:

做好全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市残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淮北市残疾人托养工作实施方案》。市残联党组成员、理事张宏雷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坚持以残疾人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增强政府提供残疾人基本托养服务的能力,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在残疾人托养服务领域积极发挥作用。

坚持政府为主导,加强对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规划、引导和管理,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体现公益性;坚持社会参与和市场推动,充分调动社会组织、残疾人家庭和其他服务主体的积极性;坚持立足基层,因地制宜,根据实际设定覆盖面、残疾人切实受益的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社会保障、就业娱乐等服务项目;坚持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年龄、残疾类别和残疾程度的残疾人特殊服务需求,探索可持续发展的残疾人托养服务长效工作机制。

二、托养对象条件、托养方式是什么?

托养对象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

(二)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就业年龄段(男16-59岁;女16-54岁)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一、二级),包括同时存在智力或精神残疾的多重残疾人;

(四)残疾人家庭困难户优先。

托养方式:

托养方式分为集中托养和居家托养两种方式,集中托养包括寄宿制托养和日间照料。

(一)寄宿制托养:为日常饮食起居需要专人护理、家庭护理有困难的残疾人,由托养机构保障其饮食、起居等日常生活所需,并根据其情况,提供生活照料和日常护理以及必要的康复和基本的医疗等服务,并开展生活照料、护理服务、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

(二)日间照料:为日间需要机构照料的智力、精神残疾人(经专门机构检查病情稳定的人员)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用餐和基本的照料服务,并适当组织开展康复、特殊教育、职业技能训练、辅助性就业和心理辅导等服务,帮助、引导他们从事简单劳动,为促进残疾人康复、提高生活水平和就业能力创造条件。

(三)居家托养:以社会服务机构为单位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采取定期上门、计时服务形式,有组织地为无自理能力,家庭有照料条件、适合在家庭托养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养护、心理疏导等居家生活服务。

三、有哪些创新措施?

鼓励残疾人托养服务与社区服务、志愿者服务以及残疾人专项康复服务、就业服务等相结合,鼓励公共医疗机构、教育机构以及文化机构等公共服务资源对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给予支持,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与其他公共服务互动发展。

咨询科室:淮北市残联教就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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