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管理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1-27 18:04 字号: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淮北煤化工基地管委会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淮北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路196号,邮编:235000,电话:0561-3228007)

一、总体情况

淮北煤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公布政务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

(一)主动公开

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权利运行、重点领域等工作的相关信息。及时发布法律法规、部门文件和上级及本级政策解读信息,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9条。其中包括:政策法规12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2条,规划计划4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2条,建议提案办理15条,机构领导72条,机构设置11条,财政资金71条,应急管理23条,精准脱贫3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1条,招标采购7条,新闻发布3条,上级政策解读3条,本级政策解读7,回应关切2条,监督保障1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委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1件。

从申请方式来看,当面申请0件,网络申请1件,信函申请0件。

从答复的形式来看,答复“同意公开”为0件;答复“无法提供”为1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我委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学习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的通知》(皖政务办〔2020〕4号)和《淮北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方案,对反馈的各项问题,逐项提出要求、分类交办、逐条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挂网公开。

(五)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2020年,我委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淮北日报专刊及时报道园区热点及最新动态。重点做好政策发布和政策解读,加强回应关切栏目建设,对项目进展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快速反应、主动发声。

(六)监督保障

1、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由办公室负责对各局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2、责任追究结果

2020年,各局室积极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权利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32784.2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1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解读形式比较单一。尤其是本级政策文件的解读信息较少,文字解读质量较低,主要负责人解读、媒体解读信息发布数量较少。

(一)整改措施:

1.进一步做好政策文件解读。重点体现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等内容。增加解读种类与形式,提升内容深度,增强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