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淮北市公安局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淮北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中路282号,邮编:235000,电话:0561-339802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淮北市公安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全面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围绕公安中心工作,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在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扩大政务参与和加强解读回应,充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公安机关公信力,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和队伍正规化建设,有效地提升了管理服务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有效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1、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深化政务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做好交通出行、警情播报、户籍管理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信息公开。
2、细化完善工作流程,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办事程序长期公开;警务活动、决策部署、人事任免等阶段性的信息定期公开;辅警招录、装备财务和政府采购临时性内容随时公开,切实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时效。
3、严格保密审查,以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使每一件公文在形成过程中即明确其公开属性,规范了从文件信息审签到依法主动公开的全流程。
4、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在窗口单位以公开栏、宣传橱窗、办事指南等形式,让公众更加了解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意义。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不断畅通网上及信函受理渠道,建立了市局办公室具体办理、市局法制支队审核把关、多部门协同配合的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机制。公开依申请信息目录,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和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申请范围、申请方式、受理机构,统一依申请办理告知书格式,培训依申请公开办理人员,规范依申请事项办理工作,今年来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全部依法依规回复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1、配齐队伍,严抓工作。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整体部署和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事务,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
2、完善制度,规范运行。制定出台《淮北市公安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建立健全《淮北市公安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淮北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淮北市公安局政府开放日制度》《淮北市公安局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等相关制度,为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3、狠抓监督,保障落实。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全局的政务公开工作,由市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相关责任部门分头负责,明确职责分工,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局绩效考核,以考核促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有了质的提升。
4、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大力推进“五公开”。按照政务“五公开”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了淮北市公安局政务“五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及规程,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一是把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通过调查研究、咨询协商等方式,充分听取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同时,对决策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交市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二是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依据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推进主动公开目录梳理,实行动态更新,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拟制公文时,在发文签单“是否公开”栏中,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签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四是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提案,在办理过程中,充分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沟通,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力求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四)平台建设
2020年,我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断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做到准确、全面、及时发布有关信息。
1、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主动公开了市公安局的基本情况、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工作信息及政务公开内容。2020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公安机关各类警务信息858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97条,政策解读信息13条,回应关切信息32条,公开本级部门预算信息17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20条;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255条。
2、依托“两微”新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通过市局新浪官方微博“@淮北公安在线”和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淮北公安”及时发布第一手警务资讯,受到越来越多网友的关注,有效扩大了信息公开的知晓面。今年以来,通过微信微博发布各类警务信息130余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依托互联网问政平台,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坚持“回复时间注重实效、回复内容做到规范”原则。通过各类问政平台受理上级公安机关转办信件共计1700余件,受理12345市长热线转办的群众投诉、举报以及意见建议1530余件。
4、依托“政府开放日”,打造警务公开新模式。为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和谐警民关系,结合实际,制定了“警营开放日”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按照计划要求,共组织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6次,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5、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成立公安政务服务管理支队,全面推行网上办事、不见面审批,深化“皖警便民服务e网通”应用,居民身份证全程网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全程网办,21项高频事项实现信息回传,个人事项100%“全程网办”。探索“不找警种、不分区域、一次办成”模式,推行7×24小时不打烊服务,全市各级公安政务服务中心均设置自助设备,在4个派出所试点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村(社区)设立便民服务网点、代办点,进一步延伸了便民服务、拓展了自助服务。
(五)监督保障
组织参加省公安厅、市政府主办的信息公开培训,及时传达上级政务公开精神和具体要求,认真梳理并合理确定市公安局公开目录,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流程开展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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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1 |
0 |
3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8 |
0 |
12 |
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76 |
0 |
189 |
行政强制 |
20 |
0 |
12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0 |
0 |
|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 |
10670.8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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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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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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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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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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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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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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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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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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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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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淮北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聚焦主题主线,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不足,主要体现在公开个别权责不清,队伍能力有待提升;主动公开需进一步增强,程序细节亟待完善。2021年,淮北市公安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条例,把精神贯彻好。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和工作的自觉性,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检查,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加强专业培训,落实工作经费保障,不断提升工作专业化水平。
(二)围绕重点工作,把任务落实好。加强重大决策事项公开、重点改革任务的执行公开,继续推动服务事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关系民生的政策工作同步制定、同步解读、同步公开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各项要求落实落细。
(三)严格依法履职,把程序执行好。严格依程序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点抓好公开源头和公开程序。同时,通过政策宣传和加强法制教育,引导群众严格依法、合理使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力。
(四)坚持集约发展,把平台管理好。全面落实集约化建设要求,严格规范平台运维管理,努力将政务网站和新媒体打造成为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建成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公安机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淮北市公安局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