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淮北市警用装备购置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依据2014年5月19日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装备管理办法》之规定。装备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应当以装备建设项目实施为支撑。装备建设项目实行立项论证和审批制度,装备使用部门提出装备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立项申请,由本级警务保障部门组织论证、审核并报本级公安机关批准后,纳入装备建设规划计划。装备采购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遵循等价择优、等质选廉、效益最佳的原则。公安机关现场设置装备的品种、数量和方式应当满足执法执勤需要,符合装备使用的安全和环境要求。依照政府文件精神特设立此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我支队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加强信息通信、监控指挥中心等警用装备建设,为推进交警
执勤执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服务。我支队充分发挥警用装备项目的作用,全面加快现代化建设,使交警装备水平突飞猛进。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为推进警用装备建设,完善装备保障机制,我支队建立健全装备管理监督检查制度,检查装备管理的制度建设、采购配备、使用维修、人员配备、教育培训、经费执行等情况,定期查验清点装备,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监督检查重点是指挥通信、监控中心、执法记录仪等装备。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为了确保警用装备购置费项目安全稳定运行,完善装备保障机制,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我支队对2019年警用装备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按照提高民警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的导向,优化警务保障机制,推动落实交警指挥平台和监控中心的建设,并为了更好的发挥执法记录仪的作用,实现对民警执法执勤过程的全程化、是实话和动态化的监督,要求全市民警严格按照支队有关规定规范、严格、有效地使用执法记录仪。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评价方法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市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文件精神,2019年纳入市财政绩效考评的是淮北市警用装备购置费项目财政资金200万元。
绩效考评指标直接影响到绩效考评的成果和有效性,设计和选择考评指标时我们遵循“相关性、经济性、可比性、重要性”的原则,通过对淮北市警用装备购置费项目相关政策的理解、项目特点的掌握,选择和设置了具有淮北市警用装备购置费项目代表性,并能反映绩效考评要求的指标。淮北市警用装备购置费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设置了包括项目决策指标绩效、项目管理指标绩效和项目绩效指标绩效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20个三级指标。各级次指标之间的关系是,前一级指标是后一级指标的归纳,后一级指标是前一级指标的细化。
按照《淮北市预算支出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规定,将绩效级别评定划分为5个等级:综合考评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综合考评得分80~90分(含80分),绩效级别评定为良;综合考评得分70~80分(含70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中,综合考评得分60~70分(含60分),绩效级别评定为合格,综合考评得分60分以下,绩效级别评定为不合格。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考虑到淮北市警用装备购置费项目的特点,经与有关业务部门协商确定,本次考评采用集中考评与分组考评相结合、资料审查与现场考评相结合的方式,使用了比较法、因素分析法等绩效考评方法。我支队考评组了解2019年淮北市警用装备购置费项目的实施情况,听取了关于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查阅项目绩效目标申报书、部门预算情况汇报、资金拨付和使用等资料。最后,考评组对考评情况进行会商,确定考评意见。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分析
市级财政拨付专项资金200万元,实际支出198.47万元。资金使用方面,做到了专款专用,支付范围、标准、进度、依据符合规定,与调整后的预算基本一致。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项目的实际支出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合理;各种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为了使该项目能够顺利实施,我支队向各所队装备管理员传达了《淮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和《安徽省公安机关警用装备点验暂行规定》,要求高度重视执法记录仪和监控中心的作用,执法用语和执法程序一定要规范,要求民警按照规定做好执法记录信息的储存。保存工作,保管和维护好警用装备。
(二)项目实施及绩效情况分析。
2019年度淮北市警用装备购置费项目绩效考评设定分值为100分,综合考评得分为100分,其中:项目决策指标绩效考评得分20分、项目管理指标绩效考评得分25分、项目绩效指标绩效考评得分55分,综合绩效级别评定为“优”。
经考评,2019年度淮北市警用装备购置费项目较好地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总体组织管理有序、执行有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1、项目决策指标绩效考评结论
2019年度淮北市警用装备购置费项目决策指标绩效考评设定分值为20分,综合考评得分20分。具体指标情况如下:
(1)目标内容情况指标满分分值为4分,考评得分4分。我支队较好地实现了项目资金设立依据充分,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明确,项目预定目标设置客观、合理。
(2)决策过程情况指标满分分值为8分,考评得分8分。我支队在项目决策过程中,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保证了2016年度淮北市警用装备购置费项目的及时完成。
(3)资金分配情况指标满分分值为8分,考评得分8分。我支队在项目资金分配过程中,我支队根据项目需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全面合理。
2、项目管理指标绩效考评结论
(1)资金到位情况指标满分分值为5分,考评得分5分,2016年度淮北市警用装备购置费项目资金到位及时未影响项目进度。
(2)资金管理情况指标满分分值为10分,考评得分10分。我支队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未发现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也未出现截留、挪用、挤占和超标准开支的现象。项目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制度,会计核算规范。我支队在项目实施管理过程中,资金使用有完整的授权审批程序并财务支出管理暂行规定,专款专用,专门核算。项目实际支出与预算规定相符。
(3) 组织实施情况指标满分分值为10分,考评得分10分。我支队在项目组织实施管理过程中,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建立了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满足了社会稳定的需求。
3、项目绩效指标绩效考评结论
2019年淮北市警用装备购置费项目绩效指标绩效设定分值为55分,考评得分55分。
(1)项目产出情况指标满分分值为15分,考评得分15分。我支队在机制建设、运行模式、处置效能三个关键节点上狠下工夫,强化视频巡查与路面巡查相结合模式,提高指挥、处置、服务效能,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畅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建立视频监控平台,通过监控平台对数量众多的道路监控点进行整合,形成布控严密的管控网络,对车辆实时监控;实行视频巡查模式,强化对违法停车、超速行驶、闯红灯、货车闯禁区等违法行为的采集,提高了执法效率。
(2)项目效果情况指标满分分值为40分,考评得分40分。我支队高度重视装备经费建设,不断完善物质装备,坚持保障必须、逐步完善、实用高效、安全可靠的原则,按照规定配齐、配全装备,着力提高执法执勤效率。为充分发挥警务装备的作用,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保障社会治安和维护社会稳定,通过重视和加强警用装备建设,使交警队伍的整体执法能力得到加强,使人民群众安全感上升,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和居住环境。
四、综合评价结论
针对2019年警用装备购置费建设的工作情况,我支队领导高度重视,在反复实践后,形成无缝衔接、统一作战,最大限度地发挥视频巡查效能,真正实现模式同步化。实行四种巡查模式:常态巡查、恶劣天气巡查、节假日巡查、应急事件巡查。实行视频巡查模式,强化对违法停车、超速行驶、闯红灯、货车闯禁区等违法行为的采集;建立视频监控平台,通过监控平台对数量众多的道路监控点进行整合,形成布控严密的管控网络,对车辆实时监控。我支队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覆盖面广的优势,针对物品丢失、人员走失等求助类警情,提升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