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修订版)》的意见征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开展情况
(一)起草初稿。2025年4月,市城市管理局启动《办法》修订工作,借鉴学习外地城市工作经验,召集相关部门座谈讨论后,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2025年6月至7月,市城市管理局分别书面征求13家单位意见,其中10家单位反馈无意见,3家单位反馈6条意见,3条意见予以采纳,3条意见不予采纳,不予采纳意见已与相关部门沟通达成一致。
(三)公众意见征集。2025年6月19日至7月19日,通过市城市管理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四)专家论证、风险评估。2025年8月6日,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召开了《办法(送审稿)》专家论证会,一致同意《办法(送审稿)》通过论证。8月13日,组织召开风险评估座谈会,评估结论为低风险。
(五)公平竞争审查。2025年8月18日,《办法(送审稿)》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
(六)合法性审查。2025年9月12日,《办法(送审稿)》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七)会议审议印发。2025年11月20日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送审稿)》,12月5日,正式印发《淮北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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