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实录】淮北市财政局召开《政府采购领域“整、建、促”三年行动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主题:《政府采购领域“整、建、促”三年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6日下午15:00
发布地点:市财政局新闻发布厅
发 布 人:胡文莉
发布实录:
一、发布内容
大家好!首先,我谨代表市财政局向记者朋友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真诚地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政府采购领域“整、建、促”三年行动方案》的相关政策及我市政府采购领域重点工作,然后接受大家的提问。
今年2月份,市财政局等6部门联合转发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贯彻落实举措>的通知》,聚焦25条工作举措,提出明确工作主线、加强统筹推进等工作要求,为政府采购领域新征程规划了“路线图”。
一是整顿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创新监管手段,将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政府采购透明度检查和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等有机结合,及时发现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等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强化与市场、纪检等部门联动。通过持续整顿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夯实市场健康发展基础。二是建设法规体系,服务统一市场。强化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政府采购示范文本,加强采购人全链条管理,落实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协助构建长三角一体化标准体系。通过完善政府采购领域法规体系,为市场主体提供行为准则、为市场监管提供法律依据、为市场秩序提供法治保障。三是促进产业发展,落实国家战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鼓励有需求单位邀请供应商开展合作创新采购,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落实绿色产品政府采购支持政策,进一步推广新能源公务用车采购。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更好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整、建、促”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我市立足政府采购工作实际,以“整”清障碍、以“建”强基础、以“促”提效能,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以“整”为基,规范市场秩序
聚焦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开展靶向整治与长效监管,筑牢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动态调整政府采购5类主体常见违法违规事项清单66项203条。及时办理投诉、信访、举报等事项,根据我市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等相关整治工作部署,抽取政府采购项目开展专项核查,并开展分类处置:对采购人、代理机构采购文件设置歧视性条款、不规范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等行为下发41份监督关注函;对构成立案条件的27家供应商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对符合移交条件的4个违法行为问题线索移交纪委、市场监管等部门处理,着力打击政采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形成有效震慑,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以“建”为纲,夯实制度支撑
聚焦政府采购核心环节,以精细化管理推动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透明化、高效化。转发省财政厅印发的《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指导采购人严格按照集采目录等要求规范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科学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从源头夯实采购管理基础。会同市公管局修订完善我市政府采购各类示范文本。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事项的工作提示》,明确公开时限与范围,从源头破除信息壁垒,充分保障市场主体知情权与参与权。坚持“无预算不采购、有预算严执行”原则,印发《关于推动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提示函》《淮北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引导采购人统筹规划,有序开展采购活动,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擅自变更已批复的预算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推动预算执行率与采购效率双提升。将采购计划申请作为规范采购流程的“关键关卡”,实现“事前审核、精准管控”,指导采购人严格按照年度预算安排,于当年9月30日前有序开展采购活动。印发《关于政府采购项目例外情形办理程序的通知》,对因特殊情况仍需在9月30日后使用本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指标继续采购的项目,履行严格的审核程序,确保采购计划快速落地、采购工作高效推进。
(三)以“促”为要,释放政策效能
立足国家战略与地方发展需求,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助力产业升级与民生改善。优化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流程,审核材料完整性、专家论证意见充分性等,严格进口采购管理。将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绿色采购政策等嵌入我市政府采购示范文本,在采购意向发布、采购计划申请、采购文件编制等环节多举措引导采购人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绿色发展、科技创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等政策,促使惠企政策精准落地,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对未按政策执行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确保政策不走样。定期组织政府采购专题培训,就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绿色采购、科技创新、脱贫采购等政策进行精准培训,提高政策执行能力。2024年以来,共审核全市进口产品采购预算约1740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我市政府采购规模近24亿元,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约占前三季度政府采购规模的87.3%。2025年以来,全市832平台脱贫采购已完结成交额约848万元,完成比例达103%。
二、媒体提问
问题1:请问淮北市财政局在着力营造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呢?
答:我们按照《政府采购领域“整、建、促”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持续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行为(如以企业类型、注册地、经营年限、经营规模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行为(如违规收费、逾期不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行为(如虚假合同业绩、检验检测报告、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行为(如成立多家公司围标串标,投标文件混装、异常一致,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转出等恶意串通行为)。同时,扎实开展招标投标领域(政府采购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深挖问题线索,规范线索查处、移送。
问题2:请问市财政局关于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方面工作是如何开展的?
答:我们按照2025年开始施行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等工作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不同类型的代理机构分别采取每年、每三年、每五年检查一次的方式进行。按照代理机构自查、财政部门书面审查、现场检查等方式,重点对采购文件编制情况、收费及保证金收退、合同签订及履行等内容进行检查。今年,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3家代理机构未按规定收费的问题,联合公管部门进行约谈,要求限期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问题3:请问市财政局在持续支持乡村振兴上有哪些举措?
答:一是注重谋划部署。年初按照文件要求,强化政策落实,积极组织全市近600家预算单位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通过“832平台”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鼓励单位工会及个人采购,更大范围推广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二是增添采购动力。面向市本级及各县区有食堂的部门、单位组织开展“832平台”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专项业务培训,积极宣传政府采购助力乡村振兴政策,面向市本级22家有食堂的部门和县区财政局召开“832平台”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会,分别调度脱贫采购执行进度。三是擦亮监督“探头”。结合省厅通报情况,对市本级22家预算单位及6个县区2025年度“832平台”脱贫采购工作半年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加强线上监管,定期监测、实时统计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预留份额完成情况,对慢于序时进度的单位进行“一对一”提醒,及时督促采购人实施采购、支付货款,完成订单闭环,加快“832平台”农副产品采购进度,严禁拖欠货款。2021年来,我市脱贫采购预留份额增长53.7%,总体预留比例增加4.9个百分点,完结成交额由542万元增至848万元。
问题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如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这里的供应商是指: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的供应商。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只要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同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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