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修订版)》的意见征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开展情况
(一)起草初稿。2025年6月,市城市管理局启动《办法》修订工作,借鉴学习外地城市工作经验,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初稿。
(二)征求意见。2025年6月至7月,市城市管理局先后2次书面征求14家单位意见,其中10家单位反馈无意见,4家单位反馈5条意见,4条意见予以采纳,1条意见不予采纳,不予采纳意见已与相关单位沟通一致。
(三)公众意见征集。2025年6月27日至7月27日,通过市城市管理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四)专家论证、风险评估。2025年8月6日,市城市管理局织召开了《办法(送审稿)》专家论证会,一致同意《办法(送审稿)》通过论证。8月13日,组织召开风险评估座谈会,评估结论为低风险。8月15日,《办法(送审稿)》完成风险评估备案。
(五)公平竞争审查。2025年8月18日,《办法(送审稿)》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
(六)合法性审查。9月12日,《办法(送审稿)》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七)会议审议印发。2025年11月20日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送审稿)》,12月5日,正式印发《淮北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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