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回应-奖助学金】淮北市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
覆盖范围扩大资助标准提升

浏览次数: 作者:记者 王守明 信息来源: 淮北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5-03-18 09:00 字号:

3月14日,记者从市财政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我市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

增加高等教育阶段国家奖学金名额,提高奖助学金标准。增加国家奖学金名额、提高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从2024年起增加研究生、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我市每年具体名额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从2024年起,将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将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提高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将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实行分档资助,2024—2025学年分档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学校分档时要统筹考虑,确保每档标准都有提高;2025年秋季学期起,分档标准统一调整为2500元、3500元、5000元,各高校可结合实际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

提高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200元、2200元、3500元,地方可结合实际分为2—3档。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资助标准。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200元、2200元、3500元,地方可结合实际分为2—3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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