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政办〔2023〕13号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淮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6月10日
淮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根据《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推动城乡环境整治,完善公共卫生服务,普及健康知识,预防和消除疾病,优化人居和投资环境,加快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二、创建目标
2023年启动创建工作、报送申请,2024年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创建。
三、创建内容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组织开展创卫工作,具体内容: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
四、责任分解
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淮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分解和责任细则》,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全市创卫达标。
五、实施步骤
(一)自查达标阶段(2023年4月—7月)。
1. 积极动员部署,开展宣传培训。成立淮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落实办公场所及工作经费。召开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创卫工作,加大创卫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意义和重点,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格局,确保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全民参与创卫的氛围。组织开展培训,促进市创卫成员单位熟悉掌握新修订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2. 明确目标任务,开展综合整治。按照《淮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分解和责任细则》,各责任单位明确职责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对建成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重点落实建成区环境卫生提升、农贸市场整治、“七小行业”达标、交通秩序安全畅通、绿化美化生态、旅游景区环境优美等,强化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市政环卫设施完善,全面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二)省级考核阶段(2023年8月—2024年3月)
1. 省级申报准备。市创卫成员单位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逐项排查梳理,确保各项任务指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收集整理各项资料,即:爱卫工作汇报,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爱国卫生工作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爱卫办机构和人员组成,建成区范围、地理位置及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区、街道、镇、社区、村名单,城市规划图和交通图,其他相关资料。2023年8月底前向省爱卫会提交。
2. 省级考核验收。按照《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省爱卫办工作部署,汇总各项资料,迎接省爱卫办省级评审验收。验收通过后,由省爱卫会向国家推荐申报。
(三)国家考核阶段(2024年4月—12月)
1. 抓好问题整改。根据省级考核评估反馈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分析梳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职责分工,针对存在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开展全方位检查,拾遗补缺,攻坚克难,不断提升创卫水平。
2. 国家考核验收。持续做好创卫、固卫工作宣传和动员,严把薄弱环节、强化各项工作落实,确保通过国家卫生城市暗访。重点做好技术评审必检单位和部门整改提高,认真做好国家卫生城市评审准备,力争实现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长的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一办十组。各工作组、各县区、创卫重点单位要同步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统一思想、责任到人,保障工作质效。
(二)明确目标,全面落实责任。按照本方案和《淮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分解及责任细则》,各创卫成员单位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各创卫成员单位按照市创卫指挥部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职责,层层分解,逐项落实;及时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动员大会和调度会,推进各项工作,定期督查通报;调动全社会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组织相关人员到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地区参观学习,进一步完善创卫工作各项措施。
(三)强化宣传,营造创建氛围。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单、LED屏幕、大型广告牌和社区、学校、医院宣传栏等载体开展创建卫生城市系列宣传活动,注重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社会性、互动性特质和传播效率高、受众广优势,提升宣传效益,多角度、全方位报道创卫内容,宣传创卫和健康知识。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创卫意识,树立“城市卫生靠全民维护”的理念,培育健康生活方式;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创卫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全民动员、全员参与、全域创建的共建共享格局。
(四)保障经费,强化督查奖惩。根据创卫工作总体安排和部署,将创卫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创卫工作督查机制,围绕创卫时间节点,对各项创卫工作督查。建立创卫举报受理机制,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市领导、纪检监察部门、市委督查考核办、市创卫办、牵头部门、各县区监督检查的六层督查机制,通报相关结果。
市创卫成员单位创卫工作实施方案、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2023年6月9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报市创卫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魏子建
电 话:0561—3119578 18726881601
电子邮箱:hbagws@126.com
附件:淮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
附件
淮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
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
为加强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决定成立淮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成员名单
指 挥 长:覃卫国 市委书记
汪华东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指挥长:操隆山 市委副书记
汪继宏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常务副市长
副 指 挥 长:金更华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顾汕竹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
姜 颖 市委常委、杜集区委书记
金 文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章银发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陈 英 市政府副市长
姚 珂 市政府副市长
梁龙义 市政府副市长(专职副指挥长)
黄 韡 市政府副市长
朱先明 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徐 涛 市政府秘书长
代礼红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
谢 谢 市委副秘书长
崔兆磊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
(外事办)主任
霍士启 市政府副秘书长
肖继成 淮北军分区保障处处长
盛 磊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传媒中心主任
尹农纲 市委编办主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王海峰 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郑 亮 市文明办主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
李长立 市委督查考核办主任
王合军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主任(局长)
刘 辉 市教育局局长
王全军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 勇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任宇慧 市民政局局长
杨春杰 市司法局局长
王祥顶 市财政局(国资委)局长(主任)
岳军芝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曹宏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陈 伟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孙露露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庆江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徐从亮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 涛 市水务局局长
赵先贺 市商务局局长
胡家培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刘文远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韩进波 市应急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局、地震局)局长
郑晓野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局长
赵 华 市统计局局长
鲁孝诗 市林业局局长
郜锦华 市医保局局长
郝海文 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
局长
张 宇 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袁 伟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
宋 伟 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刘妍梅 市总工会副主席
陈文靖 团市委书记
李广莉 市妇联主席
戴万里 市残联理事长
刘 浩 市红十字会秘书长
吴 奎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戴 浩 国家统计局淮北调查队队长
张 浩 淮北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局长(经理)
王清灏 中国电信淮北分公司总经理
丁 欣 中国移动淮北分公司总经理
姜 煜 中国联通淮北市分公司总经理
许胜利 安广网络淮北分公司总经理
刘运坤 淮北车务段段长
侯永轶 淮北师范大学后勤服务与管理处处长
卜晓忠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宣传部(统战部、武装部)部长
刘其奎 安徽淮海实业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
顾 俊 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苗中治 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丰清良 市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郭海磊 濉溪县委书记
朱 龙 相山区委书记
李 明 烈山区委书记
指挥部成员因工作和职位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一办十组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创卫办),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谢谢、霍士启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文远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蕾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创卫办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等各项日常工作。
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爱卫组织管理组、宣传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组、市容环境卫生组、生态环境组、重点场所组、食品安全组、生活饮用水安全组、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组等十个组。主要人员及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
组 长:谢 谢
副 组 长:刘文远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县区政府、淮北高新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统筹和部门协调;开展培训,协调各部门开展创卫工作;督促各区、单位按要求成立爱卫组织机构,推动落实好爱国卫生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爱卫组织管理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
组 长:霍士启
副 组 长:王 蕾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局、地震局)、县区政府、淮北高新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本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或规范性文件;编印文件、制度、总结、汇报、综合工作通报,撰写会议材料(通知、议程、主持词、工作报告、领导讲话、会议纪要及信息);配合做好迎查材料收集和整理;对所有创卫单位创建资料检查指导;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宣传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
组 长:盛 磊
副 组 长:陆文斌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卫生健康委、市传媒中心、中国电信淮北分公司、中国移动淮北分公司、中国联通淮北市分公司、安广网络淮北分公司、县区政府、淮北高新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报道方案;组织各新闻机构和有关单位利用多种方式开展创卫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工作;采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社会宣传活动,让市民积极支持“创卫”、参与“创卫”,形成浓厚“创卫”氛围;配合市创卫办制作创卫宣传专题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
组 长:刘文远
副 组 长:王雅琳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传媒中心、市总工会、淮北车务段、市交控集团、县区政府、淮北高新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利用媒体广泛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各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督促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积极开展健康县区、健康乡镇等健康细胞建设;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推广“三减三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进广大群众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意识;开展控烟宣传活动,辖区内禁止发布烟草广告;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机构等无烟环境建设;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
(五)市容环境卫生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
组 长:郝海文
副 组 长:陆 恒
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市建投集团、市交控集团、淮北车务段、县区政府、淮北高新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编制《淮北市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标准检查市区道路情况、环境卫生清理情况、市容市貌整治情况和绿化美化情况;负责市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保证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负责市容市貌整治,组织开展户外广告整治活动,消除城市“牛皮癣”,确保无烟草广告;组织指导各区、各单位、居民区及社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督促社区、单位、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市容环境卫生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六)生态环境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
组 长:陈 伟
副 组 长:郭晓东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局、地震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市建投集团、县区政府、淮北高新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负责检查环境保护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督促各治理单位和责任单位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逐项落实并达标,确保创卫期间不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或持续改善;辖区内应建有符合条件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各类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应满足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处置需求。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对确不具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条件的地区,医疗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条件的设施自行处置。医疗污水收集、处理、消毒和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要求。
(七)重点场所卫生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
组 长:刘文远
副 组 长:王 蕾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局、地震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市交控集团、淮北车务段、市总工会、县区政府、淮北高新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指导学校和托幼机构达到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近3年辖区内无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及时申报,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旅客列车车厢、轮船客舱、飞机客舱和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八)食品安全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组 长:郑晓野
副 组 长:吴义华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县区政府、淮北高新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工作机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依法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力度;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倡导“光盘行动”;辖区内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现象。
(九)生活饮用水安全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组 长:孙露露
副 组 长:张进书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林业局、县区政府、淮北高新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建立健全饮用水安全全过程监管工作机制,近三年未发生饮用水安全事故,依法报告饮用水安全事故信息;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采样点、检验项目和频率符合相关要求。
(十)疾病控制与医疗卫生服务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
组 长:刘文远
副 组 长:尤墩宇、王雅琳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红十字会、市妇联、市残联、淮北车务段、市交控集团、市消防支队、国家统计局淮北调查队、县区政府、淮北高新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督促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实现健康目标相适应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持续降低;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控措施,建立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按照要求制定应急预案,甲、乙类法定传染病发病情况稳定;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和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符合有关规定;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健康发展;强化计划免疫,定期为适龄人群提供预防接种服务;推进医养结合,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健全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规范;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机构建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推动交通枢纽、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配置和使用自动体外心脏除颤仪(AED)等医疗急救设备和药品,对重点行业人群开展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逐步提高全民急救能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疗卫生人员具备安全的工作条件,执业环境逐步改善;辖区内无重特大刑事伤医案件;临床用血来自自愿无偿献血,无无证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建立政府组织和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机制;掌握辖区病媒生物孳生地情况,有效治理各类孳生环境;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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