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基层运转-执行落实情况】发挥合力提升效果
淮北市建立审计与财会监督贯通协同机制

浏览次数: 作者:记者 邹晨光 通讯员 王志儒 信息来源: 淮北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4-02-23 16:38 字号:

为深入推动审计与财会监督贯通协同,提升监督效果,市审计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审计监督和财会监督贯通协同的若干举措》,探索深化贯通协同有效路径,发挥监督合力。

加强工作会商协同。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和市财政局在制定工作规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财会监督工作计划、绩效评价重点等工作时,应加强事前沟通,采取文件抄送、情况通报、会商交流等多种形式,征求对方意见。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科、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局负责日常联络、工作会商、办理反馈等工作。

强化信息沟通交流。市审计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商请市财政局提供财政数据,专项检查、财会监督、绩效评价等过程及成果资料。市财政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商请市审计局提供部门预算执行,财政资金、国有资产资源、重大政策落实、重要改革推进及管理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从而推动财会监督工作高效开展。

完善成果转化机制。审计和财政部门将对方提供的有关情况、反映的有关问题、反馈的有关意见和建议等,作为制定政策和计划、完善制度措施、安排预算资金等方面的参考依据。双方加强工作谋划和对下级机关的指导,适时开展专题调研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双方协作配合中存在的问题,完善贯通协同工作办法措施。审计和财政部门在监督过程中,应当关注对方提供的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发现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者虚假整改、整改不实的,及时向对方反馈。

健全监督协同机制。市审计局在开展预算执行、财政收支、专项资金、重大政策落实、政府债务等审计时,可根据工作需要,在会商协调基础上,抽调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成员参与审计。市财政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商请市审计局或抽调审计专家人才库成员参与财政政策研究、财政管理规则制定、重点事项专项检查、财会监督等,为年度预算编制提供审计意见,也可商请抽调审计人员参加特定事项督查。双方要加强对预算单位等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工作业务指导,组织开展重点检查、专项检查以及结合审计项目检查等监督活动,提升内审工作水平,增强审计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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