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回应-医疗保险】淮北市调整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事项

浏览次数: 作者:记者 于晓 通讯员 李佳慧 信息来源: 淮北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4-02-08 09:41 字号: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职工的医疗保障参保缴费需求,市医疗生育保险征缴稽核中心自2024年1月起,对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有关事项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包括医保业务办理、申报缴费及缴费基数申报等方面,旨在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为广大职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

业务办理流程更规范。规范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业务及单位注销登记业务流程,明确医保部门和税务部门的工作职责,提高了部门间对接的工作效率,使单位及群众办理业务更加顺畅。

申报缴费方式更便捷。变更申报缴费方式,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由参保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调整为参保单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申报缴费由医保部门核定缴费计划,变为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费。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电脑、手机端自行线上申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并缴纳医保费用,缴费更加灵活、便捷。

征缴周期更人性化。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由按年征收调整为按月征收,由每人每年缴纳144元改为每人每月缴纳12元。从而更好保障公民的医疗权益,减轻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经济负担。

本次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有关事项调整,不会影响各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正常参保职工医疗保险的待遇享受。今后,市医疗生育保险征缴稽核中心将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更好地保障参保职工的医疗权益,为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提供更加规范、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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