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的意见征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开展情况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8-14 16:52 字号:

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市民政局对照原标准进行修订,形成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市财政局及一县三区政府意见,均无意见。

鉴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举措;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的客观需要。参照省民政厅与其他地市做法,不需要履行公众参与程序;因《通知》内容不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问题,不会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不涉及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等市场主体经营活动,故《通知》送审稿不需组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不需要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并通过。

2023年8月3日,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已经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于7月起实行新标准,原标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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