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解决住房困难群体安居问题
淮北市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浏览次数: 作者:记者 詹岩 通讯员 朱亚波 信息来源: 淮北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3-12-11 08:56 字号:

近日,《淮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出台,进一步健全我市住房保障体系,优化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运营体制机制。

《办法》实行管办分开、租补分离,精减了申请资料,创新提出“一证办理”,全方位解决住房困难群体的安居问题,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办法》自2024年1月1日施行。

《办法》明确,提高保障标准,放宽申请条件。将家庭人均住房保障面积由16平方米提高至20平方米,取消了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工作年限和参加社保时限,确定了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

《办法》指出,简化申请流程,实行“一证办理”。申请人可直接凭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或单位地址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或者镇人民政府线下提出申请,也可自行在皖事通APP、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进行线上申请。

《办法》规范了资金管理,实行租补分离。《办法》实施后新配租公租房的实行租补分离,先按市场化租金标准缴纳租金,后发放补助。公租房租金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偿还政府投资的公租房建设贷款本息,以及发放补贴、物业管理、房屋维修、设施更新等,房屋维修费用不足部分按“一事一议”的原则经辖区政府审核,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市财政予以保障。

《办法》要求,提升服务水平,实行管办分开。由辖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申请人条件审核等工作。由建投集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择第三方运营管理单位,负责公租房房源运营管理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区住房保障行政部门、运营单位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监管,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考核办法,对市建投集团进行考核,强化对运营单位考核结果应用。

下一步,我市将强化政策宣传,及时解读公共租赁住房新政策,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关注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让公租房保障政策真正惠及广大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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