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城市管理局对政协淮北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29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8-23 14:58 字号:

邵勇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小区电动车充电问题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在具体办理中予以了充分吸纳,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为解决我市部分居民楼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我市市、县(区)城管部门坚持建设、整治和宣传同步推进,有序推进居民小区及公共场所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联合消防救援、住房和城乡建设、社区、物业等单位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一)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近年来,为切实有效地破解居民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难题,加大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覆盖辐射范围,我市充电桩建设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持续系统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建设工作。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建设也已经纳入了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我局主动加强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对接协调、及时跟进,扎实做好充电桩的建设工作。今年全市计划新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500组,目前已新建充电桩300组,充电端口3000个。同时,在住宅小区因地制宜配建部分充电车棚,更好的满足居民日常停放充电需求。全市已累计建设充电桩6500余组,充电端口69000余个,覆盖至480余个小区(公共场所)。

目前已建成的充电桩基本具有扫码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居民可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扫码进入充电小程序,选择充电端口和时间,输入充电预付金额,待电池充满后将自动断电,剩余金额将自动返还。对于不熟悉智能手机操作的人群,可以办理充电卡,进行刷卡支付。在充电收费标准上,基本是按照电动自行车电池的功率大小进行收费,以我市某公司为例,其收费标准为:250W以下15小时、最低消费为0.5元。251W—350W13小时。351W—600W12小时。

(二)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治理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整治工作与城市管理进社区、物业管理三大攻坚行动等工作紧密结合,制定印发了《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住宅物业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攻坚行动方案》(淮城管函〔20231号)《2023年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及充电安全治理工作方案》(淮城管〔20237号)《淮北市2023年度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方案》(淮城管办〔20237号)《淮北市2023年度城市管理进社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淮城管办〔20238号),协调推进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置问题,推进检查、监督和考核的常态化落实。此外,依托智慧城管平台,通过监督员上报、智能抓拍、视频监控排查、市民微信举报等方式,受理并交办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202181日起施行,对有关违规充电行为作出了规定,第四十七条明确: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淮北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应当规划和配套建设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集中充电设施。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增建、改建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完善集中充电等配套设施。禁止在居民住宅楼的楼梯间、楼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非机动车。禁止私拉电线、插座为非机动车充电。

202331日起实施的《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妨碍安全疏散或者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今年以来,我市城市管理部门联合消防救援、住房和城乡建设、社区等单位开展专项整治38次,整治小区35个,清理飞线1869根、电动自行车1177辆,不断规范停放和充电秩序,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三)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宣传工作。近年来,全市城管系统以全市文明创建专项整治提升行动与物业管理三大攻坚行动为契机,坚持问题整改与宣传教育两手抓,结合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深入小区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在小区宣传栏和楼栋醒目位置张贴海报和安全警示标语,宣传飞线充电的风险隐患、普及相关安全常识,引导居民群众规范停放及安全充电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推进设施建设。我局将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和物业管理三大攻坚行动,督促各县区城管局做好充电桩建设前的调研工作,充分吸纳群众意见和建议,合理规划布局,持续推进生活小区及公共场所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满足群众充电需求。

(二)强化消防安全教育。我局将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和志愿者走进小区、商场、公园等场所,结合消防宣传月及物业管理三大攻坚行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向居民群众讲解近期发生的电动车火灾事故案例,以案说法,不断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引导群众牢固树立规范停放及安全充电的理念

()落实常态整治工作。我局将督促各县区城管局加强执法检查,与消防救援、住房和城乡建设、社区等单位强化联动、形成合力,深入小区排查整治各类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推进飞线充电治理常态化,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打造平安、和谐的宜居环境。

 

 

 

2023526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561-3198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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