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对淮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79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8-23 14:52 字号:

武贯军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综合行政执法与小商贩之间矛盾冲突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县区城管局深入调查研究,具体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城市化是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城市人群也需要城市提供不同层次、不同时间、多元化的服务,其中小商贩在某些方面也为市民提供了很多的便利服务,但这种便利衍生出的市容、卫生、交通等问题,引发了因为经营而带来的破坏绿化树木和市政设施、乱堆物品、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给市民带来很多不便利和困惑,这样矛盾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反映就是城市管理与小商贩个人占用权之间的矛盾。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为解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与小商贩之间矛盾冲突问题,局在坚持服务于民,执法为民的理念下,在城市管理各环节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具体如下:

(一)建设便民摊群点并完善管理制度。根据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市场局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早夜市摊点场所管理的通知》(建督[2023]49号)我局要求各县区城管局规范早夜市场摊点,繁荣市场经济,确保市容整洁、经营有序。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淮北市摊群点管理规定》,建立完善的摊群点规范管理制度,统一设施,统一纳入工商、卫生监管,教育和引导小商贩规范文明经营,遵守城市的管理规定。在城市的一些次干道、支路、街巷适当位置,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不污染环境、不损坏城市设施的情况下,设置一批规范的便民摊群点,由城管部门监督管理,不收取道路占用费和摊位费,方便小贩经营,方便市民生活。我局的指导下城管局在国购广场、财富广场、体育场周边等公共场地共设置早市、夜市等各类便民服务摊群点共31处,经营户约900余户,5月份规划了100处夏季农产品水果销售点,极大的方便周边群众生活,同时解决小商贩经营问题,有效缓解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与小商贩之间的矛盾冲突。

(二)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服务意识。今年第二季度我局在全市城管系统开展“百日教育整顿”,多次对县区城管局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贯彻住建部提出的721” 工作法,强调县区城管局在对小商贩的执法中坚持初次违法警告、轻微免罚等规范执法行为,县区局同时也开展教育整顿,加强对小商贩的服务管理理念,实行文明规范执法我局加强对县区局在城市管理中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指导、考核在城市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在管理上实现从“管民”到“为民”的转变,在为民谋生存、优化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上下功夫,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我局要求县区城管局行政执法中,全面提高城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形象和运行效率,实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社会化、规范化。

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坚持降低小摊贩的准入门槛和管理成本,在执法中摒弃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和冷、横、硬作风,切实转变作风,优化城管部门和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同时严格执法程序,提升管理水平,树立文明执法的新形象,通过优质的管理和服务,逐步使二者从“矛盾”走向和谐。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能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如您还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2023526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561-3199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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