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淮北市开展批而未用土地和低效工业用地专项清理处置

浏览次数: 作者:首席记者 王守明 信息来源: 淮北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3-02-20 10:24 字号:

日前,《淮北市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和《淮北市低效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出台,进一步加快我市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同时深入推进低效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促进我市工业转型升级。

专项清理处置工作将全面摸清家底,利用3年时间开展批而未用土地和低效工业用地专项清理处置,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采取帮扶提升一批、招商盘活一批、兼并重组一批、破产收购一批、关停淘汰一批的处置方式,切实解决全市批而未用(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和低效工业用地问题,为下一步长效监管和处置工作提供方法路径。

专项清理处置工作将切实发挥“增存挂钩”机制作用,倒逼存量土地盘活利用,着力解决我市土地供需矛盾。全面查清2007年以来全市范围内批而未用的国有建设用地征地实施、土地供应及开发利用情况,建立批而未用工作台账,“一地一策”制定分类处置方案,依法依规开展清理处置,确保各县区、高新区2022年度批而未用土地处置率达到下达任务的25%(2023、2024年度根据省政府下发的处置任务动态调整)。载体单位对照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协议及项目投资协议,根据低效工业用地认定标准开展全面核查。结合“亩均效益评价”结果,建立低效工业用地台账。经核查被认定为低效工业用地企业,载体单位根据企业基本情况,制定“一企一策”整治提升方案。整治完成后,提请低效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专班统一销号,移出低效工业用地动态管理数据库。

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处置工作将按照“先易后难、分类处置、依法合规”原则,妥善清理盘活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三类土地。批而未征土地方面,对因拆迁、安置缓慢等原因暂未实施征收的,由辖区政府加快落实安置补偿工作,限期完成土地征收;对因规划调整、生态保护等原因不再实施具体征收行为的土地,属地政府逐级申请撤回或核减其有效用地批准文件。征而未供土地方面,对项目未落实造成征而未供的,辖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加大招商推介力度;对拆迁安置缓慢、已征收但不具备供地条件的,积极推进土地拆迁安置等工作,加快储备一批“净地”;对未供即用、未及时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的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等项目,辖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督促用地单位完善供地手续。对工商业等经营性项目建设用地未供即用的,按规定查处后,重新组织进行招拍挂出让。供而未用土地方面,对已供未开工建设的,由辖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督促企业完善规划、施工手续,积极开工建设。对已供仍有部分未实施建设的,由辖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督促企业加大投资;督促无效且属于闲置低效情形的,按闲置低效政策予以处置。

低效工业用地专项清理处置工作从土地政策、税费政策、金融政策及保障政策四个方面制定了针对性、操作性极强的政策措施,规定了核查认定,建立台账,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汇总上报,对账销号具体实施程序。针对低效工业企业用地制定了多渠道盘活利用措施,包括改造提升、招商盘活、兼并重组、破产收购、出租租赁、关停淘汰、土地置换、协议收回等处置方式,进一步促进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利用。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