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淮北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2-08-18 11:15 字号:

2022年8月18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淮北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淮发改能源〔2022〕238号),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划》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及依据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在气候雄心峰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中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方向指引,将引导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低碳转型,助力发展方式深刻变革,促进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本规划是以《淮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安徽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省级各类专项能源规划为依据编制的市级重点专项规划,是指导淮北市“十四五”能源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将为淮北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能源保障。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总体要求,围绕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城市和国家重要新型综合能源基地的建设,实施淮北市“十四五”能源高质量发展,将能源供应安全摆在首位,推动本市能源向多元安全、绿色低碳、高效利用、智慧科技、创新突破、利民惠民、合作共赢、深化改革方向前进。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省、市规划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能源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市发改委牵头编制了《淮北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为做好《规划》拟定工作,在认真研究省“十四五”能源规划重点部署的基础上,对能源发展情况进行了梳理细化。经过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召开研究规划专题会议等程序后,不断修改完善规划内容,最终形成了《规划(送审稿)》,经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能源综合生产能力约3055万吨标煤左右,原煤生产量约3795万吨,天然气产量约0.78亿方。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和煤炭消费量完成省下达任务,全社会用电量达到98.38亿千瓦时。全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权重达到2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5%,非化石能源电力装机比重达到30.37%,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13.5%。全社会电力总装机达到959.126万千瓦。新型储能装机达到160万千瓦左右。

五、主要任务和内容

《规划》四章阐明“十四五”时期能源工作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是打造能源绿色转型发展样板区,包括打造能源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城市以及打造国家重要新型综合能源基地;二是强化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包括提升煤炭供应保障、加强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加大油气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热力供应范围;三是加速能源结构优化,包括大力推进光伏和风力发电建设、努力提高生物质能利用水平、鼓励开展储能电站建设、探索开展氢能应用、积极推动地热能应用;四是深化能源节能减排增效,包括严格落实能源“双控”制度、严格执行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原则、开展煤炭分质分级梯级利用、持续推进散煤治理工作、深入实施电能替代行动方案、深化工业领域节能等内容;五是加强智慧能源建设,包括推动综合能源示范工程、不断扩大充(换)电基础设施规模、;六是不断扩大能源产业规模,包括做深做实先进高分子结构材料和精细化工产业、扩大煤矿智能化装备产业规模、推进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七是持续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包括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进油气体制改革、创新发展模式;八是强化能源安全管理,包括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加强油气长输管线安全保护、坚持煤炭安全生产。

六、保障举措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规划》提出强化规划引领、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要素保障、优化投资环境、强化监督考核、落实安全保障等6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下一步,我们将以淮北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为基础,将列入规划作为项目核准(备案)的依据。做好能源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生态规划、城乡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推动一批重大能源工程项目落地实施。

七、创新措施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省级规划。研究悟透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务实、管用的原则,研究制定切合淮北实际的政策措施,确保为淮北能源发展提供有利引导。二是紧密联系市级规划。《规划》充分结合《淮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文件精神,对淮北能源方面的发展现状、面临的机遇挑战进行详细分析,并紧密结合淮北实际,合理发展目标和路径。三是合理设置发展目标。依据国家和省文件内容,结合我市市级,将发展目标设定在合理的数值。

八、咨询科室及方式

能源产业发展办公室  0561-3198187、302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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