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情况】淮北市自然资源系统“十三五”规划实施总结评估报告
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市委办、市政办及有关市直单位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总结评估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开展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十三五”规划实施总结评估工作,形成了评估报告、典型经验和《纲要》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自然资源厅关心指导下,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党的建设,锚定目标任务,深入推进机构改革深度融合,持续巩固提升主题教育成果,立足职能服务发展大局,认真履行“两统一”职责,全力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十三五”规划实施目标任务顺利推进,要素保障和规划引领作用更加凸显。
(一)主要目标指标实施情况。我局对照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相关内容,结合职责职能,认真开展评估工作。2016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为16.8万公顷,2017年—2020年上半年,全市耕地保有量均为16.7万公顷,预计2020年底可达到省下达46.4万公顷的序时进度。近年来,我局立足“双保双赢”,多措并举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一是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明确各县(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市政府与县区政府,县区政府与乡镇(办)层层分解目标任务,每年年初将年度耕地保有量任务分解至县区,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强化各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二是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积极完善征地管理制度。制定印发《淮北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管理补充规定》(淮国土资〔2018〕283号),加强对市政府现行提留县区新增耕地面积40%部分指标的使用管理,用于保障市重点项目建设,确保我市建设项目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同时,加强补充耕地工作,6497.47亩。三是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017年,按照部、省统一部署,全面完成全市207.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现“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目标。四是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督促县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并做好项目验收与信息报备工作。“十三五”期间50.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截至2019年6月底,已建成约29.59万亩。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剩余20.61万亩建设任务由农业农村部门承担。五是健全耕地保护考核机制。报请市政府制定印发《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淮政办〔2018〕22号),将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推动耕地保护责任落到实处。
(二)三大攻坚战推进落实情况。我局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按照职能分工,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关于推进三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一是扎实开展扶贫工作。坚持以党建促扶贫,认真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双包”责任,扶贫责任人定期走访贫困户,加强产业扶贫,全力做好南坪镇葛圩村、孙疃镇刘圩村定点帮扶工作。投资33.15万元为葛圩村复垦废弃窑厂,治理面积21.83亩,以项目实施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我局包保帮扶的葛圩村25户贫困户全部脱贫。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局包保帮扶孙疃镇刘圩村,在助力刘圩村顺利实现3户5人的年度脱贫目标的同时,立足职责职能,编制《孙疃镇刘圩村乡村振兴规划》并组织专家评审,在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同时,积极助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污染防治和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扎实有效。认真按照各级各部门有关要求,积极落实整改责任,不断加快矿山生态修复,着力提升整改实效,圆满完成省、市级“三线三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验收销号,顺利通过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同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以及省自然资源厅下达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做好土壤污染防治任务分工。三是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进一步提高站位,科学部署,积极推进2017年43886.72万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规范使用,保证了债券资金的专款专用,土地储备机构和土地储备行为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领域金融风险进一步降低。
(三)重大改革任务推动落实情况。一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的引领作用,在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工作中,配合市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各乡镇结合本地区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优化村庄建设用地、设施农业和乡村旅游用地布局,细化土地用途管制,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通过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支持设施农业建设、单列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以及单列农民建房用地计划等方式,助力农业供给侧改革。积极跟进煤炭“去产能”土地收储工作,实施收储煤炭“去产能”土地2宗面积766.48亩。二是常态化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不断创优营商环境。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包保帮联企业活动,深入碧桂园、富力等部分在淮房企开展“四送一服”调研走访活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并在全省率先出台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持续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确保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快速推进,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起草《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管理办法》(草案)等文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快速推进,规划审批、土地报批时限再压缩,供地工作同步进行,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要素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同时,我局与住建等市直部门联合印发《淮北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方案(试行)》,推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再放、再减、再压”。四是积极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完成77项网上运行事项的编制、录入工作。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打造“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新模式,全面实现3日内办结,在全省作工作经验介绍。五是以复垦建新为重点,统筹利用农村建设用地。聚焦南部次中心、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双堆集新城建设,综合评估城乡发展需要和发展水平,充分考虑建设用地复垦周期等因素,从农村建设用地市场化交易入手,提请市政府出台了《淮北市复垦建新指标管理办法(试行)》,用好增减挂钩政策,加快复垦建新,在增加农用地的同时,保障了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在改善人居环境的同时,积极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助力乡村振兴。完成占补平衡指标交易1434.29亩,成交总价款2.86亿元。同时,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1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任务,助推深化我市农村综合改革。
(四)重大战略任务推进情况。我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党组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工作部署,增强大局意识,认真落实“三定”方案明确的工作职责,加强工作谋划,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扎实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用地报批、土地出让、生态修复、违法用地整改等主责主业,为我市优化基础设施建设、承接产业转移、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资源保障,为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奠定基础。一是积极贯彻我市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全力做好用地保障。做好发展用地保障工作,已报批土地近6万亩,保障了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科创大厦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同时,主动作为、纾困解难,扎实开展军民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建设保障等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二是突出规划引领作用,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厅部署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淮北市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围绕中心湖带发展蓝图,积极谋划绿金湖、南湖西岸城市重点片区的规划研究,开展了《淮北市绿金湖、南湖西岸片区控制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编制工作,为土地出让、项目建设提供有力依据。同时,积极对接市住建等部门,开展了《淮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的修编工作,落实“一尊重、五统筹”战略思想,坚持主城区发展以“东进”为主方向,研究确定未来淮北的城市性质、职能和定位,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引导城市由“依山建城”向“拥湖发展”转变,塑造“一带、双城、三青山,六河、九湖、十八湾”城市空间特色,并加大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建设力度,助力东部新城的承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不断优化提升主城区能级。积极规划建设南部次中心(雁鸣新城+临涣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增强对城市南部辐射带动能力,形成北部主城区与南部副中心联动发展的市域空间格局,推进全域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步伐。同时,完善学校、医院、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做大做强临涣煤化工基地,增强南部次中心的承载力和吸引力,为濉溪县城搬迁奠定基础。三是提高服务效能和监管水平,优化项目建设。根据部、厅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淮自然资规〔2020〕12号),从支持疫情防控建设项目先行用地、积极保障生猪养殖等设施农业用地、保持土地市场交易平稳有序、采取灵活履约监管方式、线上受理登记服务、优化项目用地审批程序等六个方面,做好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该文件被省厅在全省系统内转发。推进“不见面审批”,施行了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容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办法,明确了容缺受理的审批流程,优化了项目审批程序,对接服务淮师大信息学院新校区、世茂云图等重点项目,做好规划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疫情期间,采用不见面审批的方式为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高知公寓及地下车库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建筑面积约22.3万平方米,受到了项目单位的高度评价,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添彩。四是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耕地保护、资源节约的基本国策和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战略方针,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并提请市政府出台《淮北市工业用地“全过程 全要素”管理暂行规定》(淮政办秘〔2018〕150号),强化过程管控,土地利用方式从原先的较为粗放型转向节约集约型,土地利用思路也从“重视增量、忽视存量”向“严控增量、盘活存量”转变。一直以来,通过大力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土地专项清理行动,积极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加强土地资源利用全过程管理,进一步提升土地资源保障发展的能力。“十三五”以来,我市每年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盘活情况、“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情况”等均达到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要求。同时还组织制定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推动扩大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五是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深入学习部6号文件精神,立足职责职能,梳理摸排我市适用政策的相关情况,会同淮北矿业、皖北煤电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讨政策创新点和结合点,谋划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编制杜集区朔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1个试点方案并上报省厅审查,拟整治区域总面积9715.5亩,计划实施16个项目,预计新增耕地约644亩。六是坚持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新修订《土地管理法》的宣传学习、解读运用和贯彻落实,做好制度衔接工作。充分利用“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12.4宪法日”等节点,通过悬挂标语、电子显示屏24小时滚动播放以及在主要繁华地段发放宣传单、办宣传栏、设咨询台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开展宣传,着力营造良好宣传氛围。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那要去召开新闻发布会,分别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国土空间规划、矿山生态修复和采煤沉陷区治理、不动产登记等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开公布,提高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宣传实效。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连续十年获评全市信访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认真落实行政决策审查机制,全市系统重大决策事项和重大执法决定全面履行征求意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合规性审查等程序,建立完善了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规范完善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整合了法律顾问,推动法律顾问在行政复议、应诉、仲裁案件和合法性审查等方面发挥作用。2019年7月,淮北市检察院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益诉讼工作站正式挂牌成立,为全省首家自然资源系统公益诉讼工作站。同时,积极做好精神文明建设、民生保障等各项工作,全系统三个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五)规划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和有益探索。今年来,我局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生态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矿山生态修复和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成效卓著,广受各级各界赞誉。部、省座谈会在我市召开,展示了淮北的创新之美、生态之美、发展之美,也为自然资源部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提供了实践案例,采煤沉陷区治理的“淮北经验”得到推广。经省人社厅批准,我市土地复垦整理中心(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中心)成功入选第十批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推动我市实施人才高地战略和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提供了有力保障。作为原国土资源部唯一推荐单位,淮北市荣获第十届中华环境优秀奖,取得环境保护领域最高社会性奖励。我局参选的《寻转型崛起之路 治采煤沉陷之殇》获评2019淮北最佳改革创新案例。
(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助推资源性城市转型发展。一是加强矿产资源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深入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和开发秩序整顿。2016年11月29日,烈山区高楼山北坡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最终以 2.01亿元的交易价格顺利成交,成为《安徽省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出台后,淮北市首个成功挂牌出让的采矿权,对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以及采矿权市场发挥了有力推动作用。根据省厅每年4月份下发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领域违法违规专项整治方案,制定市级整治方案。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严格按照每年制定的方案要求开展为期6个月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领域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工作,并于每年的10月底形成整治工作报告上报省自然资源厅。通过矿产资源领域开发利用领域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我市矿产资源领域监管秩序进一步好转,非法采石得到有效遏制。有序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储量管理、强化动态监管等工作。同时,根据省厅文件,认真开展我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前期工作。二是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程。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形成了政府引导、国土指导、企业主体的绿色矿山创建体系。2020年6月,根据省厅要求,修改完善编制完成《淮北市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2018-2023年)》。全市现已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包括已关闭)的矿山共10家,占全市矿山总数的30.30%。2020年1月自然资源部公示绿色矿山名录,含淮北7家。5月初,淮北通鸣矿业有限公司高楼山环保石料厂编制完成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6月1日起,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的通知》,登录全国绿色矿山名录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三是加强矿山生态修复。根据《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重点区域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相关文件规定指示精神,做好矿业权设立准入制度。积极落实环保督察突出环境问题整改,40个治理区、123个废弃采石场(点)治理任务中,已累计完成25个项目区、95个点。同时,积极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长效机制,于2018年4月16日印发《淮北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考核问责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淮国土资〔2018〕92号),及时掌握属地党委、政府对该项工作的部署安排落实情况,并对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年度考核、通报,助力营造生态文明社会风尚。
在总结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在“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还存在困难和问题,如,我们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上还有差距;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多规”并存、标准不一;自然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矛盾压力大,生态修复和治理资金压力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任重道远等等。
二、下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厅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党建为统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围绕淮北市“一二三四五”总体发展思路和建设中国碳谷·绿金淮北发展战略,落实新发展理念,履行“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忠诚铸就灵魂,以担当彰显初心,以实干践行使命,大力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1256”工程,坚定不移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不断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大改革和深度融合,积极开创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新篇章,努力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党组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