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简介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2-16 10:17 字号: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市机关事务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全市机关事务相关规定并监督实施;指导、督促市直机关、县区机关事务工作。

(三)负责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考核市直和县区公务接待工作。

(四)负责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五)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的调配使用和修缮管理工作。

(六)负责市直临时机构所需设备设施的统一采购、调配、管理工作。

(七)负责市行政中心、原市委大院和招商大厦等的后勤服务保障以及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

(八)负责市委、市政府和市直单位有关全市性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

(九)负责市机关食堂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设9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人事科。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重大活动、重要综合性事务的组织协调;负责在市行政中心召开的全市性会议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督办机关重点工作落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息报送、政务公开、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单位内部办公用房调整、公务用车申请使用、办公设施配备等管理服务工作;牵头组织拟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二)行政财务科。

制定并监督实施本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负责机关的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市公务接待经费、市直机关办公资产维护、消耗等所需经费的管理等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办公资产的登记、界定和处置等工作。

(三)公务活动保障科。

负责省、部、军级以上领导,上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派出的各类团组的接待,以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的其他任务;协助市直单位搞好对口接待;对市直和县区接待工作实施指导、监督与考核,并对接待定点宾馆(饭店)实行业务指导。

(四)物业管理科。

负责市行政中心、原市委大院、招商大厦、科技中心、信访大楼等的物业管理工作,以及绿化、美化、亮化、维护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本单位参与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等有关工作;负责市行政中心、原市委大院、招商大厦、科技中心、信访大楼等节约能源的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五)资产管理科。

承担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统一调整和分配,以及办公用房修缮管理工作。

(六)服务保障科。

负责市直临时机构所需设备设施的统一采购、调配、管理工作;负责市行政中心、原市委大院、招商大厦、科技中心、信访大楼等水电、空调、电梯等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食堂的建设维护、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市级交流干部后勤管理服务;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负责在淮工作的专家、学者、教授等生活服务保障。

(七)安全保卫科。

负责市行政中心、原市委大院和招商大厦等的安全保卫、综合治理、消防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保队伍的管理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群众上访工作,确保机关安全运转。

(八)公车管理科。

负责市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和编制管理;对服务平台车辆的日常运行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负责车辆年审、维修保养、车辆保险等工作;拟定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负责车辆购置、评估、拍卖及拆解报废等工作;负责对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制定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并监督执行;做好财政拨付公务用车经费的使用管理。

(九)党群工作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

单位领导:淮北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张宇

单位地址:淮北市人民路189号4楼

办公时间:08:00-11:30  14:30-17:30 

邮政编码:235000

联系电话:0561-3198665

单位邮箱:hbsgj319866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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