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5-03-13 00:00 字号: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报告可在淮北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北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北市人民路197号,邮编:235000,电话:0561-3111078,邮箱:hbzwgkbgs@163.com)。

    一、概述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开各部门行政职权,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下发《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淮政秘〔2014〕79号),及时公开取消、下放以及其他方式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逐步建立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制定《关于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实施办法(试行)》、《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等特殊部门外,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细化到项级。“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信息实行季度公布制度,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公布上季度“三公”经费支出信息。市政务公开办设置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两个专栏,进行细化规范公开。

    积极实施审计项目任务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大力推行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协审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公开。对审计项目、审计程序、被审计单位的权利、审计事项、审计处理、审计结果、审计决定执行及整改情况、审计人员监督途径及责任追究等进行了公开,对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审计项目,及时将审计结果情况公布于众,最大限度地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14年审计的所有项目,做到了审计组在送达审计通知书的同时,张贴审前公示,告知审计内容、时间、审计组成员、监督举报方式等。同时公开审计职责、权限、程序和审计纪律。

    3、公共资源配置。不断加强重点基础业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征地信息查询制度,通过网站,及时公开征地方案、征地告知书、征地批复、补偿安置等征地信息;不断加大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公开力度。

    进一步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实行阳光征收。

    在住房保障领域及时公开规划、建设进度、申请程序、廉租房租赁补贴户、廉租房实物配租户、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户等信息。

    市财政局于2014年10月制定了《关于印发淮北市市级2015-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财购〔2014〕288号),并及时在网站对外公开,公布了我市政府采购最新的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采购过程、采购结果,公开中标成交结果。

    4、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深化学校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公示入学招生及招生结果。及时发布各类考试信息。按时公开学校经费收支情况、学校资产和受赠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一步加大对招生政策及有关考生信息的公开力度,全面公开学校财务信息。建立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公开制度,公开项目经费信息。多途径公开医疗卫生各类服务、便民信息。及时督促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以及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等,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分析信息发布工作。坚持将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作为政务公开的突破口。重点推进城乡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医疗救助、优抚安置等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措施和执行情况和政策措施。

    5、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实时发布城市国控监测点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建立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信息定期公开制度。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出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推进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和污染减排信息公开。推进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

    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全面主动公开特别重大、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文,逐步提高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信息的公开比例。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加大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曝光力度。

    公布现行有效的食品药品监管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稳步推进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已公布3起销售假药案的处罚信息。

    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企业信用信息交换机制。全市各部门之间联网后,各部门依据市政府确定的数据库管理权限和信息对接规定,定期输入和修改各自单位在因特网上的数据库,实行各部门单位自行管理,信息共享,促进信用信息公开。

    (二)、开展“平台提升年”活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升级

  按“平台提升年”活动和《关于实施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规范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技术升级工程的通知》要求改版升级淮北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全新淮北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hbxxgk.huaibei.gov.cn)于2014年12月20上线运行。

    (三)、加强业务培训

    结合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改版升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业务工作人员400多人次。

    (四)建立健全监督保障工作机制

    进一步提升政务舆情研判质量和回应速度,增强政府公信力,建立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明确政务舆情信息收集范围,规范舆情信息报送工作。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明确解读范围,规范解读程序。规范新闻发布的相关程序和制度。

    制定印发淮北市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制度、淮北市政府信息查阅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形式,主动向社会进行公开。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开通子网站300个,范围涉及市直各部门、县区各部门、各乡镇和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累计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227条,其中,市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19792条,县区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41211条,乡镇政府主动公开26224条。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面访问量达1712052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全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0件。对申请的答复数为70件,答复率100%。其中,同意公开数14件,申请内容不明确、信息不存在、咨询等其它情况56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件1件,其中被依法纠错1件。没有发生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市各级政府和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尽管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还存在诸多不足,具体体现在:少数部门和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还不足,县区之间、部门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难度大,部分重点领域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难以掌握。部分省直在淮单位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积极性不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推进力度不够。信息发布质量不高,虽然公开信息的数量多,但质量欠缺,公开的深度不够,一些敏感和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较少。信息公开保障力度薄弱。体现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较少,很难保障工作全面有效推进。

    2015年,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体制机制。深入贯彻以政府系统重大决策公开引领和推动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进政务行为全过程公开。全方位推进公共企事单位办事公开,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强化基层政务公开。加强监督保障。

    深入贯彻实施《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权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的依据、程序、结果等,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推进救助、救济、扶助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信息公开、推进社会公益性公共设施建设,以及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相关信息的公开,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阳光透明。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