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3-14 00:00 字号: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报告可在“中国淮北”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北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市人民路197号,邮编:235000,电话:0561-3111078,邮箱:hbzwgkbgs@163.com)。
  一、概述
  2013年以来,淮北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为抓手,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强化监督保障,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化公开渠道建设,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成效。
  (一)加强领导,高位推进,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精神。
  1.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推进有力。坚持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的领导高位推进机制,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作为事关“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精致淮北”全局的重要任务来抓,深入抓动员、抓学习、抓深化、抓落实,先后召开招商引资暨目标管理和效能建设大会、市政府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暨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市政府常务会、“优化发展环境淮北行”座谈会等,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省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及全省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难题。
  (二)注重实效,有序推进,“标准化实施年”活动全面开展。
  2.扎实开展“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按照全省工作推进统一进度,联合市技术监督管理局制发《关于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的通知》(淮政务办〔2013〕18号)。按照结构合理、层次清楚、配套完善、简便适用的要求,从政务公开目录、流程、载体和制度等入手,修订完善各项业务标准和技术标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建立覆盖政务公开全过程的标准体系。参照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绩效评估指标,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标准体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升级工作。深入动员部署,做好标准化实施管理准备工作。
  (三)突出重点,质量并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跨越。
  3.积极推进重大决策公开。完善《淮北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丰富公开内涵,规范公开途径,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以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创造条件保障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进一步扩大转型发展攻坚、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经济结构调整、扩大内需自主创新、管理通胀预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节约用地、民生工程、重点工程项目等重大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将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国家政策的落实情况、有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范开展。不断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实施以及监管等各个环节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建筑市场参与主体信用信息和市场监管信息主动公开日趋常态化。
  4. 重点信息发布质和量并重开展。经过几年努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正在从夯基础、抓规范的基础阶段进一步朝着重实效、抓提高的深层次阶段发展,针对阶段任务,2013年,我市既注重通过季度通报、分类指导等形式,督促各信息公开主体单位提升信息公开量,又将重点信息发布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确保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目前,全市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部署,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创新形式,行政收费、财政资金、统计信息、重点领域、城乡建设、监督检查、应急管理、捐赠救助、社会公益、房屋拆迁及土地运用、“三农”信息、社区管理等热点难点栏目信息发布质量明显提高。房管、拆迁、重点工程部门以网站、报纸等媒体为主阵地,保障性住房信息、重点工程建设信息公开渠道畅通;物价部门创新公开形式,构建价格服务八大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关切;市食药检部门及时公开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信息;市安监部门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情况公开,以每月通报形式,及时准确公开重大事故情况;市环保部门完善受理办理方式,及时稳妥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依申请公开;学校、医院及水电气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加大重点信息公开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市公安部门在新浪网、腾讯网、人民网三大网络平台开通政务微博“淮北公安在线”,定期发布警务信息、预警提醒博文;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已全面启动。
  5.纵深推动权力公开透明工作。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和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调整规范工作,重新清权确权,对编制和公开行政职权目录拾遗补缺,规范备案,深入推进权力运行动态公开和权力运行过程、结果公开。各地、各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及“三定”方案,重新审定修改编制“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报、公开栏、报纸等载体,依法公开“职权目录”、 “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自由裁量权基准,确保“制得规范” “晒得开”、 “控得严”。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工作机制,机关内部的干部人事、财务收支、政府采购、基建工程等信息及时在机关或系统内部事务公开全面深入开展。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要求,坚持实行“八公开”、“五办件”制,拓展公开平台及载体,利用网站、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电子滚动屏等信息手段,及时公开办件项目、受理时间和责任主体以及办结时间、办件状态,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6.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成效。深入落实全市《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政务公开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专门召集县、区政务公开办负责人,深入探讨乡镇、村(社区)政务公开工作,健全专门职权目录、运行流程图及长效公开形式。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增强公开的针对性,扩大学校医院水电气等行政事业单位、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增强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透明度。
  7.深入开展示范点建设活动。积极开展第二批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申报评选工作巩固政务公开成果,发挥典型示范、引导辐射作用,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四)健全机制,标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
  8.健全公开机制,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稳步推进。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进一步规范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质量的通知》(淮政务办〔2011〕3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淮政务办〔2011〕36号);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标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信息公开目录。切实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执行主动公开工作机制,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实国办发〔2013〕73号文件要求,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统一依申请公开目录发布规范,形成全市统一的依申请公开目录发布体系;落实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办理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深入研究依申请公开案例,向省政务公开办提供典型案例,并提出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对重点部门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机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五)强化载体,创新方式,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规范畅通。
  9.升级作为公开主渠道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版面、栏目和运行程序进行了升级改版,经测试、丰富完善、信息栏目整合,于5月15日正式运行,并组织人力对新老目录信息进行人工迁移整理工作。新的网站形成了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体系、信息公开发布体系、依申请公开办理体系和监督保障体系,部门、行业与人民群众交流互动快捷,页面板块信息展现布局合理,机构目录清晰规范,查询方便高效。
  10.完善创新公开方式。坚持和完善并充分发挥现有的一些行之有效的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的积极作用, 如政府新闻发布制度,政府公报、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 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人民群众旁听政府有关会议, 各类综合或专项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审批、查询、投诉、求助等。同时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 进一步完善宣传橱窗、明白卡、新闻媒体固定栏目、政风行风热线、问政互动平台、新闻发布会等传统公开方式建设,积极探索节约成本、运转高效、快捷便民的载体和形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加强问政互动平台建设,加大跟踪处理和督促落实力度,重点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畅通社会公众参与渠道,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在知民情、汇民智、解民忧方面的重要作用。
加强图书馆、档案馆和行政服务中心等场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专门配备上网设备,做到维护更新同步、方便快捷查询、免费向公众开放。
  (六)加强宣传,注重培训,营造良好公开氛围。
  11.营造浓厚舆论氛围。4月8日,走进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做客“打造一流品牌服务精致淮北”节目,与广大网民互动交流,对网民在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方面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解答,总计回答问题近40个,现场点击数达1086人次,受到网民普遍欢迎。5月15日,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五周年纪念宣传活动,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地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中办发〔2011〕22号、皖办发〔2011〕37号文件和全面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展示我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概况和成效。全市75个市直部门和有关单位的410名机关干部参加了集中宣传活动,共制作宣传展板125块,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悬挂宣传标语65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32000人次,进一步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12.组织业务培训。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升级改版为契机,5月17日至19日,开展5 场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培训政务公开工作人员480 余人次,发放政务公开工作手册600 余册,有力提高了我市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七)分类指导,强化监督,保障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13. 加强指导监督,严格督查通报。一是强化分类指导。根据公开单位不同属性,分别进行业务指导,紧贴各类单位具体职能,突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指出存在问题,切实提高各类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同时,针对部分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疑惑,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安排专人及时进行指导、交流。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对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月度和季度通报、打分排序、书面督查整改通知单、电话督促、上门座谈、纪委书记约谈等方式予以规范和推进,对下一阶段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上季度政务公开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做到阶段有落实、阶段有整改、阶段有提升。三是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纳入2013年度政府目标考核、机关效能建设、政风评议、党风廉政建设评议的重要内容。
  14.构建受理机制,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在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监督投诉受理平台,集中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和投诉,并接受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积极构建群众利益诉求受理办理机制, 畅通群众投诉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形式,主动向社会进行公开。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开通子网站288个,范围涉及市直各部门、县区各部门、各乡镇和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累计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383条,其中,市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19773条,县区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38994条,乡镇政府主动公开17616条。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面访问量达1194482人次。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9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全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3件。对申请的答复数为63件,答复率100%。其中,同意公开数19件,申请内容不明确、信息不存在、咨询等其它情况44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没有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诉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市级政府和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尽管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还存在诸多不足,具体体现在:少数部门和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还不足,县区之间、部门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省直在淮单位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积极性不高。对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推进力度不够。信息发布质量不高,虽然公开信息的数量多,但质量欠缺,公开的深度不够,一些敏感和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较少。信息公开保障力度薄弱。体现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较少,很难保障工作全面有效推进。
  2014年,我市将按照国办发〔2013〕73号、100号文件等有关精神,加强监督保障,提高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均衡推进县区、部门、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提高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加强乡镇、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网站平台功能,加强信息发布的培训指导,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的公开主渠道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自身建设,保障涉及群众利益的信息全面公开,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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