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乡村振兴局简介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2-16 16:25 字号:

根据省委编办批复,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原淮北市扶贫开发局重组为淮北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6月8日上午,淮北市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成立。淮北市乡村振兴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

因国家乡村振兴局、安徽省乡村振兴局“三定”方案尚未发布,我市乡村振兴局“三定”方案也暂未发布。机构情况目前仍沿用原淮北市扶贫开发局有关机构设置。

淮北市扶贫开发局机构(职能)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工作。

(二)协调社会各界扶贫工作,联系市级领导的定点扶贫工作,协调市级党政机关及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指导县区扶贫开发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

(三)负责对扶贫开发重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扶贫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分配方案,负责有关扶贫财政发展资金的项目管理工作,指导、检查、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

(五)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的宣传和调研,承担全市扶贫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六)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档案、保密、政务公开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制定并组织实施机关有关规章制度。负责机关预决算等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和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起草扶贫开发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负责综合性文稿、重要文件起草。负责信息、宣传、培训等工作。

(三)开发指导科。拟订并组织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及扶贫开发措施。指导协调扶贫开发项目实施。拟订扶贫资金统筹分配使用方案,监督、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益并进行分析。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联系市级领导的定点扶贫工作,协调组织市直机关开展定点扶贫工作。配合做好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协作与交流。负责扶贫对象信息管理,指导扶贫系统信息化建设。指导协调产业脱贫、金融扶贫等各项工程。

(四)督查考评科。负责扶贫开发重要政策措施、领导同志批示等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负责全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日常工作。负责信访办理。负责全市扶贫系统其它问题的督查整改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年度减贫目标计划。承办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及其他专项考核评估工作。协调配合国家、省扶贫成效省际、市际间交叉考核和第三方评估工作。

市扶贫开发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 市扶贫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本规定自2019年3月24日起施行。

单位负责人:党组书记、局长  赵先贺

办公地址: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中路189号

办公时间:8:00-12:00   2:30-5:30 

联系电话:0561-3199686

单位邮箱:fpb3199686@163.com

邮政编码:235000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