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气象局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活动审批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流程
(一)办理依据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37号)第三十三条
(二)申报条件
1.施放气球单位具有《施放气球资质证》;
2.施放气球单位施放人员具有《施放气球资格证》;
3.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至少提前5天、施放系留气球至少提前3天提出申请。
(三)申报材料
1.如实填写《施放气球作业申报表》一式三份;
2.提供《施放气球资质证》复印件一份。
(四)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向市(县)政务服务中心气象窗口提交申请;窗口应在收到完整资料后,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对不予受理的申请应书面说明理由。
电话:3117500
2.审查:行政审批科根据规定进行审查。
电话:3951828
3.决定:行政审批科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颁发《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活动审批表》,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说明理由。
电话:3951828
4.发证:气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相关审批结果材料。电话:3117500
(五)审批时限
1.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七)证件形式和许可时效
1.证件形式:许可证。
2.许可时效:许可证规定时限。
(八)年检要求
无。
(九)窗口电话
0561-3117500
(十)监督电话
0561-3115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