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气象局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活动审批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流程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4-05-06 16:17 字号:

    (一)办理依据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37号)第三十三条

(二)申报条件

1.施放气球单位具有《施放气球资质证》 

2.施放气球单位施放人员具有《施放气球资格证》

3.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至少提前5天、施放系留气球至少提前3天提出申请

(三)申报材料

1.如实填写《施放气球作业申报表》一式三份;

2.提供《施放气球资质证》复印件一份。

 

(四)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向市(县)政务服务中心气象窗口提交申请;窗口应在收到完整资料后,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对不予受理的申请应书面说明理由。

电话:3117500

2.审查:行政审批科根据规定进行审查。

电话:3951828

3.决定:行政审批科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颁发《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活动审批表》,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说明理由。

电话:3951828

4.发证:气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相关审批结果材料。电话:3117500

(五)审批时限

1.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七)证件形式和许可时效

1.证件形式:许可证。

2.许可时效:许可证规定时限。

(八)年检要求

无。

 

(九)窗口电话

0561-3117500

 

(十)监督电话

0561-3115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