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气象局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流程
(一)办理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76项
(二)申报条件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危险气体的运输、使用和存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有四名以上经省级或设区的市级气象学会考试合格并取得《施放气球资格证》的作业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
4.有必须的器材和设备;
5.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三)申报材料
1.《施放气球资质证申请表》3份;
2.法人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人员登记表、有关人员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4.施放气球的器材和设备清单;
5.安全保障责任制度和措施;
6. 安全保障责任制度和措施。
(四)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向市(县)政务服务中心气象窗口提交申请;窗口应在收到完整资料后,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对不予受理的申请应书面说明理由。
电话:3117500
2.审查:行政审批科根据规定进行审查。
电话:3951828
3.决定:行政审批科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颁发《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证书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说明理由。
电话:3951828
4.发证:气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相关审批结果材料。电话:3117500
(五)审批时限
1.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七)证件形式和许可时效
1.证件形式:许可证。
2.许可时效:许可证规定时限。
(八)年检要求
无。
(九)窗口电话
0561-3117500
(十)监督电话
0561-3115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