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3-01-10 16:20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淮北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发布《淮北市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淮北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北市相杜路9号淮北市气象局办公室,邮编:235000,电话:0561-395396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9条。其中政策法规38条,重大决策预公开5条,规划计划3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8条,建议提案办理7条,机构领导11条,机构设置2条,财政资金13条,应急管理212条,精准脱贫3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3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1条,行政权力运行53条,“双随机一公开”1条,招标采购18条,新闻发布2条,上级政策解读2条,本级政策解读4条,回应关切59条,监督保障11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告1条等。

加强栏目建设,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热点问题及时回应,尤其是防雷监管、人工增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建立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要求做到准确领会、及时回复,加强督查。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面对社会关切的有关问题,做好部门联动,统一规范,协同答复本年度共收到1条依申请公开事项,已完成回复。本年度无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管理在实施细节上,制定了政务信息发布程序,并建立了办理流程,确保了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保障政府工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及时发布法律法规、部门文件和上级及本级政策解读信息,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我局通过淮北日报、在线访谈新媒体进行宣传报道。重点做好政策发布和政策解读,加强回应关切栏目建设,对项目制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快速反应、主动发声。

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当中。

人员方面市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二级机构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政务公开办设在局办公室。

经费方面办公会议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单独列支,统筹保障。

动态调整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本部门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培训情况。9月30日,我局负责政府公开科室参加了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12345热线工作推进暨业务培训会。

评议追究。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2022年,各科室积极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工作考核。参照市委目标考核督查办和安徽省气象局、淮北市气象年度考核结果,淮北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问题表现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意见征集、新闻发布等方面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2023年我局将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以深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扩大公众参与为抓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类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组建解读工作专家组,依托新媒体做到多元化全方位解读。二是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与工作交流,进一步增强公开人员对公开重要性认识。三是制作公开计划,将政府公开工作纳入日常考核,保持信息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