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公安局

  • 机构设置 淮北市公安局

  • 电话 0561-3398022

  • 机构地址 淮北市人民中路282号

  •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 下午2:30-5:30

机构领导
    主要职能

    (一)根据国家公安工作的法律、政策和部署,制定全市公安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领导和指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协调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

    (四)组织、协调全市治安管理工作。组织、指挥、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和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领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五)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国籍事务。

    (六)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管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

    (八)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九)组织、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市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到我市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领导、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市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刑事、信息通信、网侦等技术建设。

    (十三)拟订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措施,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警务保障制度的落实工作。

    (十四)组织、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监督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拟订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七)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做好全市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教育训练、宣传等工作。

    (十八)加强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督办全市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九)指导和管理林业公安的业务工作。

    (二十)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