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落实医保缓缴政策 助企纾困促发展

浏览次数: 作者:■ 记者 刘星 通讯员 张勇 信息来源:淮北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2-07-15 10:07 字号:

为贯彻落实全市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权益,市医疗保障局实施阶段性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缓缴工作,助力中小微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截至目前,已为13家企业落实疫情期间生产困难企业医保缓缴政策,共缓收金额49.2万元,缓缴人数697人。

根据《淮北市应对新冠疫情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若干措施》要求,4月份,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税务局,制定了《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应对新冠疫情缓缴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的通知》,为我市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落实缓缴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政策。

据了解,享受缓缴政策的企业原则上应为2021年度按时足额缴费的参保单位,严重失信单位不纳入缓缴范围。对提交缓缴申请的企业,市医疗保障局、市税务局进行联合审核,并在每月25日前公布缓缴名单。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3个月的缓缴期限,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且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当期待遇。

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县区经办机构帮助企业进一步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快捷申办医疗保险费缓缴业务。企业缓缴期间,参保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应享尽享,不影响缓缴企业参保职工就医正常报销医疗费用,确保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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