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关于安徽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九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安徽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6月23日(第十九批)交办我市4件信访件,截至6月29日,已办结 36 件。其中,经查属实的 27 件,不属实 9 件,责令整改 28 件,立案处罚 6 件,拘留0人,问责0人,约谈 6 人。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责任 区域 |
问题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
1 |
LX202500052 |
烈山区恒兴新型墙材科技有限公司未被评为省级砖瓦窑B级分类管理企业,但该企业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生产;该企业存在以新建项目为由盗采山石,毁坏山林的行为,破坏环境。 |
烈山区 |
其他 |
淮北市恒兴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古饶镇山北村小学西100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0MA2TGL1X8J,法定代表人许艳艳。 1、关于企业“未被评为省级砖瓦窑B级分类管理企业,但该企业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生产”问题,经查阅淮北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关于淮北市2024年重污染天气砖瓦窑行业绩效评级(第一批)结果公示”文件,企业在2024年9月已申报B类企业,并经过淮北市生态环境局公示,被评为B类企业。另2022年以来淮北市共发布22次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经查看该公司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时间段内的大气污染源在线数据及日常台账等,该公司能够按要求落实车辆运输管控等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未发现违规生产情况。2、关于“该企业存在以新建项目为由盗采山石,毁坏山林的行为,破坏环境”问题,经国土部门查阅土地现状图后,认定该场地未占用林地,且不存在盗采山石,毁坏山林、破坏环境的行为。 |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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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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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WX202500391 |
相山区梅苑小区北门东约100米,梅园路南侧(吴山贡鹅店附近)每天凌晨四点左右大货车清运、处理垃圾严重扰民! |
相山区 |
噪声 |
经6月22日南黎街道城管中队现场核实,梅苑路吴山贡鹅店东侧存在生活垃圾桶,每天凌晨四点左右生活垃圾车进行垃圾清运,处理垃圾桶时产生噪声。 |
属实 |
合理调整垃圾清运时间 |
南黎街道城管中队已要求同盈公司合理调整垃圾清运时间,确保清运垃圾时不扰民。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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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LD202500466 |
濉溪县四铺镇周陈村陈庄东侧500米淮北市中淮再生资源利用公司靠北侧的水洗砂生产线常年污泥直排,使用自打井的地下水。 |
濉溪县 |
水,固废 |
经2025年6月23日核查: 信访人所反映的“淮北市中淮再生资源利用公司靠北侧的水洗砂生产线”实际为同一院内的淮北市古乐砖雕科技有限公司水洗砂生产线。该公司位于濉溪县四铺镇周陈村陈庄东侧500米(原鑫成铁矿旧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21MA2UA6WH16,法定代表人张某某。 该企业年产200万块砖雕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3月4日通过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批复,2024年9月完成自主验收,2022年3月申领了排污许可证,编号:913406211MA2uA6wH16001Y,有效期为2022年3月16日至2027年3月15日。生产工艺为破碎,洗砂,挤压。 污染防治设施为四级循环沉淀池,布袋除尘器。 1.现场核查时发现压滤机进行压滤时,产生的泥水未完全进入循环水池中,存在泥水外溢至生产车间,未排入外环境。水洗砂生产线产生的污泥进行压滤后运输至对面淮北市中淮再生资源利用公司进行综合利用。 2.该公司未通自来水,水洗砂生产线车间内存在一眼自备井。 |
部分属实 |
1.企业规范生产,杜绝泥水外溢现象。 2.依法规范企业取用水行为。 |
1.规范水洗砂生产线,杜绝泥水外溢至车间。 2.封闭自备井或进行水权交易。 |
未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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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LD202500465 |
杜集区孟庄村安徽沃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时环保设施未开启,污水排入附近的水沟,路过该企业时气味非常难闻,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
杜集区 |
大气,水 |
经核查:1、该企业发酵车间已封闭,2套生物除臭设施正在运行2、原料储存车间周边存在“跑、冒、滴、漏”现象,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排情况;3、储存车间未完全封闭,现场有臭味,调阅该公司自行监测报告,该公司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均达标。 |
部分属实 |
1、要求对成品储存车间进行封闭。加强环境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有效运行,减少异味扰民。2、确保生产废水不外排。 |
1、要求企业原料入库,禁止露天堆放,厂区内部场地保持整洁。初料、发酵、出料等车间密闭作业,发酵过程中有效运行污染治理设施。2、目前原料已全部入库。 |
未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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