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北市委常委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皖办发〔2014〕3号)和《中共淮北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淮发〔2014〕2号)精神,现就市委常委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公开作出反对“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九项”承诺
市委常委会着眼于转变作风、强化自身建设、为全市党组织作出表率,公开作出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带头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带头艰苦奋斗,带头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带头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带头廉洁自律等“九项”郑重承诺,并通过淮北日报、淮北广播电视台刊发和播报,请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努力营造领导示范、上行下效、相互帮助、共同进步的生动局面。
二、组织开展“五个一”集中学习调研活动
(一)进行一次集中学习交流。2月中下旬,市委常委集中1周时间,在市委党校进行脱产学习交流。
集中学习包括以下内容:安排半天时间,请肖超英书记作一次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专题辅导党课;安排半天时间,邀请理论专家作党的群众路线学习辅导报告;安排2天时间,由市委常委同志自学党章、党的十八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张宝顺同志、肖超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关于建设精致淮北的意见》等材料; 安排1天时间,由市委常委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安排1天时间,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交流讨论,邀请省委督导组参加,市委常委轮流发言,肖超英书记作学习交流总结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员负责同志一同参加集中学习,县(区)、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学习交流会。
(二)建立一批市委常委联系点。市委常委根据工作分工,结合实际需要,分别选择1个教育实践活动单位作为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主要工作职责是:指导帮助联系点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市委联系县(区)的领导要参加县(区)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并讲话,代表市委提出要求;出席联系点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对会议的指导;深入联系点单位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检查指导和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有效开展;指导帮助联系点单位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督促抓好整改方案的落实;听取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对市级领导班子和市领导个人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集对市委、市政府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保障民生、加强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期望要求和对策措施。活动时间为2014年2月至9月。
(三)开展一次集中走访调研。市委常委集中1周时间,以“访群众、查问题、接地气、解民忧”为主题,组织开展“走进基层、干群连心”活动,深入基层和联系点进行走访调研。利用3天左右时间,进村入户蹲点调研,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面对面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与村干部一起在“开放式村部”值班,听取群众送上门的意见,化解群众矛盾纠纷,解决合理诉求。同时,深入重点项目现场、社区、政务服务窗口、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学校等,征询党员群众、企业负责人、教育科技战线工作者的意见建议。
(四)进行一次集中革命传统教育。适时组织市委常委及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员负责同志一起瞻仰淮海战役双堆集烈士纪念碑,参观淮海战役总前委旧址,聆听支前模范讲述军民鱼水、万众支前的动人历史场景,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并请肖超英书记作即席讲话。
(五)接受一次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举办保持优良作风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参观市警示教育中心和“清风苑”廉政公园等,剖析正反两方面典型,接受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
三、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的范围。曾经担任市委常委等职务的老同志;七届市委委员及候补委员、市纪委委员,不是市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各县(区)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驻淮单位党组(党委);市委常委所在单位和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和群众;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两代表一委员”、教育科技战线工作者、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
(二)征求意见的内容。主要征求对市委常委会及成员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规定和市委二十条规定,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意见建议。
(三)征求意见的方法。一是以市委办公室名义向老同志分别致信征求意见,或请市委领导同志上门听取意见。二是由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采取书面形式,征求七届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市纪委委员,不是市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各县(区)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驻淮单位党组(党委)的意见。三是书面征求市委常委所在单位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市委常委通过个别谈心的方式征求本人所在单位和分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四是由市委负责同志主持,分别召开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两代表一委员”、教育科技战线工作者、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等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征求意见。五是委托国家统计局淮北调查队开展作风建设情况专项调查,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六是依托淮北先锋网、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建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官方网站,运用网络手段征求干部群众意见。七是及时梳理汇总市委督导组在工作中听取的意见建议。
全市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召开后,按省委督导组要求,配合做好民主评议、个别谈话工作,按照要求配合做好相关意见建议的梳理汇总。省委督导组向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反馈民主评议、个别谈话中收集的意见建议,对市委常委个人意见也将进行反馈。
征求意见情况分别形成报告,由市委办公室和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共同汇总起草《关于对市委常委会加强作风建设征求意见情况的报告》,并及时报送省委督导组。
四、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一)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1、对照党章、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市委二十条规定精神,对照采取多种形式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照上级党组织和督导组点明提醒的情况,对照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照人民群众期盼,对照精致淮北建设的要求,认真查摆作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2、在全面调研、征求意见和查找问题的基础上,全面总结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规定和市委二十条规定的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及其原因,研究进一步贯彻落实的措施,形成《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规定和市委二十条规定情况的报告》、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及有关制度规定。
3、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与市委常委逐一谈心,市委常委之间互相谈心,与部分县(区)及分管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建议。
4、肖超英书记主持起草市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市委常委同志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市委常委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会前报肖超英书记审阅;市委班子和市委常委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于民主生活会召开前1周,报省委督导组审阅。同时,向省委督导组报送民主生活会专项方案,并做好会议相关准备工作。
(二)做好会议召开工作。
1、会议内容:回顾总结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规定和市委二十条规定情况;联系思想实际和所分管部门、单位的工作实际,分析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措施及有关制度规定。
2、参会人员:市委常委,省委督导组全体成员。
3、会议时间:2014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商省委督导组确定,会期2天。
4、会议议程:(1)汇报《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省委三十条规定和市委二十条规定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对市委常委会加强作风建设征求意见情况的报告》;(2)市委常委同志分别发言;(3)讨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措施及有关制度规定;(4)肖超英书记作重要讲话。
(三)做好会后总结工作。省委督导组对市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整体情况进行评价,并向肖超英书记反馈。根据肖超英书记讲话精神和市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情况,形成《关于市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情况的通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及有关制度规定,以市委文件印发,指导推动各级党组(党委)搞好教育实践活动和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五、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根据市委常委会加强作风建设征求的意见和市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的问题及不足,肖超英书记主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整改方案及时报省委督导组审核把关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通报。市委常委同志认真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报肖超英书记审阅同意后,及时报省委督导组审核。市委常委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带头做好正风肃纪和整改落实工作,督促分管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在全市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结束时,省委督导组对市委班子及成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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