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徽动消费·畅享生活”2025年淮北市加力促消费稳增长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加力促消费稳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满足全市消费者购物需求,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加力促消费稳增长,经研究,决定开展“徽动消费·畅享生活”2025年淮北市加力促消费稳增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徽动消费·畅享生活”——2025年淮北市加力促消费稳增长活动。
二、资金规模
省市财政共统筹安排专项补贴资金2800万元。其中,汽车购新资金规模2500万元(燃油汽车购新规模1200万元、新能源汽车购新规模1300万元)、家电产品购新资金规模150万元、数码产品购新资金规模150万元。(具体资金规模视使用情况适时调整)。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截止时间视使用情况适时调整)。
四、合作单位
建行生活APP平台发放燃油汽车购新消费券,农行掌上银行平台发放新能源汽车购新消费券,银联"云闪付"平台发放家电产品购新和数码产品购新消费券。
五、活动内容及补贴标准
1.发放汽车购新消费券。个人消费者购买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新车或新能源乘用车新车(以下简称“新车”)的,按新车《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价格(含税)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新车价格在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的,燃油乘用车补贴3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4000元;新车价格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的,燃油乘用车补贴5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6000元;新车价格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不含)以下的,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8000元;新车价格3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乘用车补贴9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
2.发放家电产品购新消费券。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电视机、冰箱、空调(含取暖器)、电脑(含显示器)、洗衣机、扫地机器人、家用灶具(含吸油烟机)、热水器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1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
3.发放数码产品购新消费券。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给予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1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
六、相关要求
(一)使用原则。设立专项活动补贴资金池,仅限于参与活动的汽车、家电、数码产品等经销门店使用,采取到店立减、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原则。
(二)使用对象。全体在淮消费人员(包括外地来淮人员)。
(三)参与商户
1.依法登记注册和纳税、从事本细则适用补贴产品销售的商户(含法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所有报名商户需提供商家报名表、承诺书、统计“一套表”系统截图(能体现企业名称)、商家自主优惠明细表等4项材料。
3.参与商户应遵守国家市场、税务、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管理运营规范、依法纳税、诚实守信、服务优良。
4.参与活动商家须在活动期间叠加开展本企业(店)的优惠让利活动。
5.参与活动的商家要保证产品质量,禁止虚假宣传、变相加价、先涨后补、虚假交易等行为,违约将被列入失信名单,退回政府消费券补贴,取消后续消费券参与资格,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符合以上条件的商户,按照自愿报名的原则向属地商务部门申请报名参加。
(四)核销资料
1.汽车消费券核销时,需要汽车经销企业线下提供车辆订购合同、车辆销售发票、购车人有效身份证明、支付小票、新能源汽车附加证明材料、享受消费券资金确认函、企业配套优惠政策确认函等核验资料,向支付平台进行报备。
2.家电产品和数码产品消费券核销时,需家电、数码经销企业提供消费者有效身份证明、产品销售发票、支付小票、享受消费券资金确认函等资料,向平台进行报备。
七、责任分工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商务部门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牵头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核实。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资金,做好监控预警,加强监督核查,及时开展资金清算,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违反财经纪律、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及时收回资金,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跟进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大缺陷调查和召回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大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本次活动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电子商务科,2990033
淮北市商务局 淮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徽动消费 畅享生活”2025年淮北市加力促消费稳增长活动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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