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温馨提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9-06 09:53 字号:

广大退役军人朋友们:你们好!按照人社部、军委后勤保障部统一部署,目前我省已实现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全程联网办理,无需退役军人前往现场办理。

2024年3月1日之后退出现役的军人,由军队资金管理中心和人社部社保中心主动发起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业务,退役军人无需再到社保服务窗口现场提交转移申请与材料,即可完成军队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进一步体现我市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另外,特别提醒:2024年3月1日之前退役的军人如尚未办理转移业务,我们仍优先为军人提供现场服务,请携带:身份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安置地在市本级、相山区、杜集区、烈山区的退役军人请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杜集区梧桐中路19号)办理;安置地在濉溪县的退役军人请到濉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综合窗口(濉溪县淮海南路272院)办理。

咨询电话:

0561-12333(服务热线)

0561-3021816(市本级)

0561-3091559(杜集区)

0561-3198139(相山区)

0561-4685217(烈山区)

0561-6076179(濉溪县)               

淮北市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中心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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