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2023年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12-07 09:35 字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根据《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82号)要求,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补贴范围:


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企业。1名上述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


补贴标准:


每招用1人按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补贴方式:


采取“免申即享”与企业自行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免申即享”:按照省厅下发的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名单,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审核比对,向企业发送信息并经其确认后,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可将资金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自行申请:符合“免申即享”条件但企业未确认或无企业正确银行账户信息的、符合条件但未被纳入“免申即享”名单的企业通过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模块申请,逾期未申请的不予受理。


在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目前,我市2023年一次性扩岗补助受理已接近尾声。经审核公示,符合享受条件的单位已发放到位。请符合条件但未享受的用人单位请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及时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

淮北市本级及三区:

0561-3887428;

濉溪县:

0561-750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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