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相关情况的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10-12 15:17 字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关于开展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告》规定,现将淮北市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相关情况再次公告如下:

一、我市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已发放,请企业及时查收。前期187家企业发放失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重新提供账户信息的企业进行核实并再次发放。今年尚未收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的中小微企业,请及时提供企业银行账户信息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邮箱。根据安徽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规定,未收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的企业,未及时提供企业账户信息导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发放不成功的,视为自主申报,申报时限为2023年10月31日。

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应按规定合理使用,用于社会保险费缴纳、职工技能培训、转岗培训、职工生活补助。

三、请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时核准并更新省集中社保系统内企业法人姓名及手机号码、企业经办人姓名及手机号码、企业开户银行信息、企业性质、企业地址等基本信息,以便于社保经办机构实现对用人单位精准服务。

四、联系方式:

市本级(含三区)经办机构电话:0561-3887428

邮箱shiyeke3022740@163.com

濉溪县经办机构电话: 0561-7505617

邮箱sxxjyzx6087160@163.com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2日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