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装备管理使用、管养维护案例和中小学实践教育资源征集暨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9-02 11:43 字号:

县(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育装备运维保障机制,持续加强中小学实践教育资源建设,推进教育装备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装备管理使用、管养维护案例和中小学实践教育资源征集暨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皖教秘〔2024〕253号)要求,决定继续开展2024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装备管理使用、管养维护案例和中小学实践教育资源征集暨交流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案例征集对象为县(区)教育局及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中小学实践教育资源征集对象为中小学校、综合实践教育基地以及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二、征集内容和要求

(一)案例征集内容和要求征:

1.县(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信息化设备设施、实验室(功能室)、图书馆(室)设备运维服务模式(体系)的实施案例;县(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信息化设备设施、实验室(功能室)、图书馆(室)管理使用的成功经验以及管养维护案例。

2.中小学(幼儿园)关于专用活动室、创新实验室、学科功能教室、综合实验室、创客空间等学习空间应用案例;中小学(幼儿园)关于信息化设备设施、实验室(功能室)、图书馆(室)管理使用的成功经验以及管养维护案例。

征集要求见附件1、附件2。

(二)中小学实践教育资源征集内容和要求:中小学校、综合实践教育基地以及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实践教育资源。征集要求见附件3。

三、遴选结果

各单位上报的案例和资源由市教育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市级遴选工作,颁发入选证书,根据各单位开展情况评选若干优秀组织奖,优秀作品推荐到“皖教云”平台进行展示。

四、报送数量及要求

案例和资源经各县区审核后统一上报。濉溪县教育局上报案例不超过10件,资源2件;三区教育局上报案例各不超过5件,资源各1件;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报送案例各1件。

报送案例和资源为已实施并取得成效的经验和做法,必须为原创作品,已入选历年优秀案例和资源征集的作品不可再次参加。各单位要对上报的案例和资源进行遴选,并于2024年9月20日前报送。报送材料包括:优秀案例汇总表(见附件4)、中小学实践教育资源征集汇总表(见附件5)以及遴选文件等有关材料。案例(含简介、相片、文字稿、视频)和资源(含教学设计文字稿、教学课件PPT、教学活动视频等),电子版U盘报送。

五、联系方式

案例及资源征集联系人:刘老师。电话:17756192688。

附件:

1.案例征集的具体要求.docx

2.案例文字素材模板.docx

3.中小学资源征集设计要素及要求.doc

4.各市优秀案例推荐汇总表.doc

5.各市中小学实践教育资源征集活动作品汇总表.xls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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