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淮北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淮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于2026年7月10日启用部分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备安装地点
1.岱河街岱西广场晨光文具店路段
2.淮海东路好友多超市对面公交站路
3.淮海东路与安民路交口
4.杜集区002县道与018乡道交口(沈集中心十字路口)
5.富兴路与Z006乡道交口
6.东山路与开渠路交口
7.东外环(S101省道)白顶山村委会路
8.S238省道任庄村路口
9.龙山路高岳菜市场路段
10.和岳路与东岳路交口
11.东外环一把过商店门口路段
12.吾悦路购物中心3号门车库路段
13.朔中路与X002县道交口
14.龙山北路铁路桥西侧涵洞
15.淮海东路与方安路交口
16.方安路与学院路交口南侧100米路段
17.安民路东方医院路段
18.龙山北路铁路桥东侧涵洞
19.学院路与吾悦路交口
20.淮海路与光明路交口
二、记录违法行为类别
主要记录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载人、驾驶电动自行车浏览电子设备、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等违法行为。淮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证据,向当事人发送违法告知短信,当事人需在30日内前往交管部门违法处理窗口接受调查处理。
特此通告。
淮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6月29日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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