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货运车辆通行政策的通告

浏览次数: 作者:公安局信息员 信息来源:淮北交警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4-04-16 11:18 字号:

按照上级通知要求,淮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对货运车辆通行政策进一步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能源货车免办通行证,不受时间路线限制,且可在交通高峰期时间配送。

二、取消皮卡车限制。皮卡车免办通行证,不受时间路线限制。

三、蓝牌货车以及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免通行证,避开交通高峰期。淮北市交通高峰时间为7:20-8:30,17:30-18:30

四、黄牌货运车辆禁区范围:北外环路以南;东外环路(北外环路至南外环路)以西;南外环路(东外环路至S235)和S235(S238至南外环)以北;S238(北外环路至S235)以东;S238(S411至S235路段)。城市物流配送货车(指在城市市区内从事货物运输服务的厢式货车和封闭式货车,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可在23:00-6:00时间段免通行证通行。

五、黄牌货运车辆因生产生活确需在禁限行时段路段通行的,可通过核发通行证、通行码等方式予以保障。通行时间为夜间18:30至次日7:20;白天8:30-17:30。

六、城市核心区货车禁行路段特别规定。梧桐路路段(梧桐路淮海东路口至梧桐路开渠路口),迎宾路路段(迎宾路长山路口至迎宾路卧牛路口),以上路段禁止货车通行。

淮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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