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的公告

浏览次数: 作者:公安局信息员 信息来源:淮北公安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3-09-27 16:43 字号:

机动车所有人:

根据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环保部联合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规定》,现将辖区内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公示见附件,请广大机动车所有人在2023年10月15日前到淮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依法予以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作废。

号牌种类:01-大型汽车、02-小型汽车、06-外籍汽车、13-低速车、16-教练汽车。

附件.xlsx

淮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3年9月26日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