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供销社及时消除涉嫌供销合作社
标识侵权行为

浏览次数: 作者:苏涛 信息来源:市供销社 发布时间:2025-03-19 16:24 字号:

近日,淮北市供销社发现相山区某食品经营部在门头装饰中使用“供销甄选”字样及类似中国供销合作社logo,极易误导公众特别是中老年消费者将该经营部与供销社建立联系。经核查,该经营部与供销社无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也不存在任何投资、合作、业务等关系,其一切行为均与供销社无关。

“中国供销合作社”是经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的官方标志。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任何主体不得擅自使用,并不得用于广告宣传、业务营销等商业经营活动。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保障供销社合法权益,依据《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市供销社主动上门与该经营部沟通,告知其行为违法性并要求停止,同时与相山区城市管理局如实反映相关情况。在相山区城市管理局的沟通帮助下,现经营部该门头装饰已与法人证书登记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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