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列入综合医改安徽省省级试点示范区

浏览次数: 作者:孙东海 邬宏飞 信息来源:濉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3-27 18:36 字号:

日前,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通知,遴选蚌埠市等10个地区承担综合医改省级试点示范工作,濉溪县名列其中。

据了解,试点工作统筹实施优化人口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将围绕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投入保障、医保支付、人事薪酬、服务模式等综合医改改革重点领域,创新突破1-3个关键环节。试点示范区将率先按照国家和省级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署要求,统筹谋划,分类施策,制定实施方案,明确2023年、2025年两个阶段性目标,积极承担省级综合医改试点示范工作任务,细化实化具体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快形成符合实际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和模式,打造全省综合医改试点样板,为全国深化医改贡献新的安徽经验。

新一轮医改以来,濉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医保、医疗、医药联动发展,分级诊疗格局逐渐形成,卫生健康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2016年列为安徽省第二批县域医共体试点县,2017年7月,试点医共体牵头医院托管卫生院。2018年扩大试点。2019年5月,列为安徽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县,9月,全省紧密型医共体现场会在濉溪县召开,10月,濉溪县医院创成三级综合医院。2017至2019年连续三年综合医改工作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2020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调研濉溪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9月,在全国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推进会上,作为8个典型地区之一做经验分享。2021年8月,入选全国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10月,入选安徽省县域医防融合试点,在11月30日国家卫健委紧密型医共体新闻发布会上作经验介绍,12月获第三届健康长三角医疗卫生治理最佳实践案例卓越奖、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县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2021年深化综合医改受到省政府督查激励。荣获2021年安徽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2022年2月,在全省率先成立县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3月,评为安徽省省级健康促进县。8月,获得健康报颁发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优秀实践案例荣誉称号,濉溪县中医医院创成三级中医医院。2022年全年,在县级及以上媒体平台刊登宣传报道信息102篇,其中国家级主流媒体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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