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淮北市委人才工作局 淮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淮北市财政局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淮北市人才激励政策新十条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市直各相关单位,濉溪县、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淮北市人才激励政策新十条购房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淮北市委人才工作局
淮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淮北市财政局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2月5日
淮北市人才激励政策新十条购房补贴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共淮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淮北市人才激励政策新十条〉的通知》(淮人才字〔2025〕5号)文件,进一步完善我市人才安居保障制度,规范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兑现程序,畅通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兑现渠道,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
2025年9月30日以后全职到淮工作且在淮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首套商品住房包括二手住房,购房时间以备案时间为准)的高层次人才、优秀基础人才。其他人才安居保障政策从其文件规定。
二、补贴标准
1.高层次人才。经认定符合从省外全职引进标准条件,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正式工作合同的A(国内外顶尖人才)、B(国家级领军人才)、C(省部级领军人才)、D(省域拔尖人才)类高精尖缺人才,在淮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购房款80%最高100万元、购房款50%最高50万元、购房款30%最高25万元、购房款20%最高15万元购房补贴,相关补贴3年内按年度发放。
2.优秀基础人才。我市先进高分子结构材料、铝基高端金属材料及汽车零部件、绿色食品、高端装备制造及其他新材料(高岭土)等重点产业企业(具体名录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各县区及市高新区、临涣化工园区研究确定,每年动态调整)引进的博士(或副高级职称人才、高级技师)、硕士、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在淮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20万元、6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相关补贴3年内按年度分期等额发放。
三、申请程序
1.个人申报。申请人填写淮北市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附件1),提供申请资料,符合要求的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办理具体事项)。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受理时,对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确定的重点产业企业名录,将属于名录内企业的初审资料反馈相关单位审核。
2.相关单位审核。各审核单位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人员的审核,并将盖章确认的审核结果及时反馈至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相关单位审核申请资料时,应根据政策要求对濉溪县相关信息等进行核查并汇总反馈。
一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申请人社保信息(以在淮缴纳养老保险为准)、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职业技能等级、学历信息进行审核。二是市民政局负责对申请人婚姻状况进行审核。三是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对享受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安居保障补助政策等进行查重,会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申请人在我市(包括濉溪县)首套商品住房认定。四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对申请人名下在我市(包括濉溪县)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审核。
3.汇总反馈。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根据相关单位审核结果,汇总拟补贴对象分区按名单和补贴金额,及时反馈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对于复杂问题及时邀请相关单位进行集中会审研究决定。
4.公示。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将拟补贴人员名单在市住建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即可享受购房补贴政策,公示有异议的重新进行审核。
四、资金兑付
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对拟补贴对象分区按名单和补贴金额等向市财政局发函,市财政局足额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由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将购房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五、其他
1.在享受同类优惠政策时,按照“时间从新、标准从高,奖励补贴不重复”的原则执行。依据原人才政策应享受有关待遇但未兑现的,按原政策继续执行。符合原人才政策在2025年9月30日前(不包含2025年9月30日)在淮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可于2026年9月30日前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对相山区、杜集区、烈山区以及市高新区、临涣化工园区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购房补贴资金由市、区财政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按5:5比例承担(如补贴对象单位所属地与所购房屋所属地不一致,市级承担50%,两处所在各承担25%)。对濉溪县引进人才在市区购房的,经濉溪县审核符合条件的,市、区、县按5:2.5:2.5比例承担(濉溪县提供申请人银行账号、具体购房补贴金额报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对市区引进人才在濉溪县购房的,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市、区、县按5:2.5:2.5比例承担。购房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先行支付,市、县(区)财政统筹结算。购房补贴资金分年度发放的按年度等额发放,以后年度发放时经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查在保的社保证明即可发放。
3.人才购房补贴根据申请情况原则上每季度审核一次。
4.对提供虚假材料恶意骗补(含应退未退)的申请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六、本细则由市委人才工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负责对各自分工内容进行解释。
七、濉溪县参照执行。
附件:1.淮北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2.工作证明
附件1
淮北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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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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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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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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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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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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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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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
子女: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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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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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养老保险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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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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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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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坐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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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备案时间和不动产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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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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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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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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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材料清单 (附后) |
(1)申请人身份证; (2)已网签备案的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和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3)学历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劳动合同(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三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5)社会保险证明(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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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声明 |
本人承诺:以上房屋是本人家庭购买的首套商品住房,且提供的全部信息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如承诺与实际不相符,一经查实,本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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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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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工 作 证 明
我公司员工 ,身份证号: ,现申请淮北市引进人才购房补贴,该员工自 年 月 日入职我公司至今,并由我公司为其在我市持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用于我公司员工申请引进人才购房补贴,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式的担保文件。
盖章(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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