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五届淮北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淮政秘〔2025〕14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第四届淮北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76号)、《中共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皖法办发〔2019〕21号)等有关换届工作的规定,经报省政府复核同意,决定聘任下列同志为第五届淮北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刘家宏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杨春杰 市司法局局长
张 柯 市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副主任
王天江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张 莉 淮北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
委 员:陈明月 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
丁 浩 市财政局副局长
程祖银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党委委员、总规划师
温育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级调研员
王吉伟 市审计局副局长
吕 锋 市工商联二级调研员
张振涛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副局长
张 训 淮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
赵媛媛 烈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王 艳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杨 萍 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淮北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