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北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淮住建〔2025〕3号
濉溪县、各区政府,市直各单位:
现将《淮北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暂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淮北市委人才工作局
淮北市财政局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7日
淮北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暂行)
为贯彻落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优化发展环境升级人才政策引领淮北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人才安居保障制度,规范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兑现程序,畅通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兑现渠道,特制定淮北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
全职到淮工作且在淮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包括二手住房,下同)的高层次人才,企业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和高校毕业生。其他人才安居保障政策从其文件规定。
二、补贴标准
(一)高层次人才。经认定符合全职引进标准条件,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正式工作合同的A(国内外顶尖人才)、B(国家级领军人才)、C(省部级领军人才)、D(省域拔尖人才)类高精尖缺人才,在淮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购房款80%最高100万元、购房款50%最高50万元、购房款30%最高25万元、购房款20%最高15万元购房补贴,相关补贴3年内按年度发放。
(二)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引进符合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和用人单位岗位要求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博士或高级技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硕士或技师)、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本科或高级工)的人才,在淮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层次分别给予购房款50%最高40万元、30万元、12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相关补贴经认定后3年内按年度发放。
(三)不在急需紧缺目录范围内的高校毕业生。企业新引进签订3年以上全职在淮正式工作合同的博士,在淮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对企业引进符合岗位要求的硕士、本科、大专及中专(技校)毕业生,3年内在淮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相关补贴经认定后3年内按年度发放。
三、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填写淮北市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附件1),提供申请资料,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办理具体事项,下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初审结果反馈相关单位审核。
(二)相关单位审核。各审核单位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人员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实时反馈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申请人社保信息(以在淮缴纳养老保险为准)、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职业技能等级、学历信息进行审核。二是市民政局负责对申请人婚姻状况进行审核。三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人才安居保障补助政策等进行查重,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申请人在我市(包括濉溪县)首套商品住房认定。四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申请人名下在我市(包括濉溪县)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审核。五是市财政局负责安排预算资金。
(三)集中会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审核结果,汇总拟补贴对象分区按名单和补贴金额,会同市委人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研究决定。
(四)公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会议研究确定拟补贴人员名单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即可享受购房补贴政策,公示有异议的重新进行审核。
四、资金兑付
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拟补贴对象分区按名单和补贴金额等向市财政局发函,市财政局足额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购房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五、其他
(一)在享受同类优惠政策时,按照“时间从新、标准从高,奖励补贴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按原人才政策已享受有关待遇但未兑现完成的,按原政策执行。
(二)购房补贴资金由市、区财政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按比例5:5比例承担(如补贴对象单位所属地与所购房屋所属地不一致,市级承担50%,两处所在各承担25%),市财政先行支付,市、区财政统筹结算。购房补贴资金分年度发放的按年度等额发放,以后年度发放时只需经申请人用人单位出具工作证明和社保证明即可。申请人享受购房补贴当月应停止发放租房补贴。
(三)完善购房补贴申请渠道,实行线上、线下申请同步推进。
(四)对提供虚假材料恶意骗补(含应退未退)的申请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六、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七、本细则由市委人才工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负责对各自分工内容进行解释。
八、濉溪县参照执行。
附件:1.淮北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2.工作证明
附件1
淮北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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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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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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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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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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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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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 |
子女1: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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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2: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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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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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养老保险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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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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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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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坐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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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备案时间和不动产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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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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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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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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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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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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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材料清单 (附后) |
(1)申请人身份证,其中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证。 (2)已网签备案的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和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3)购房全款发票。 (4)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申请人购房时点所持最高学历)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 (5)工作证明(附件2)。 (6)劳动合同(申请人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7)社会保险证明(连续工作满3年(含3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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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声明 |
本人承诺:以上房屋是本人家庭购买的首套商品住房,且提供的全部信息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如承诺与实际不相符,一经查实,本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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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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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意见 |
(盖章)经办人:
年 月 日 |
市民政局意见 |
(盖章)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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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意见 |
(盖章)经办人:
年 月 日 |
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意见 |
(盖章)经办人:
年 月 日 |
附件2
工 作 证 明
我公司员工 ,身份证号: ,现申请淮北市引进人才购房补贴,该员工自 年 月 日入职我公司至今,并由我公司为其在我市持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用于我公司员工申请引进人才购房补贴,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式的担保文件。
盖章(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