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1-17 10:36 字号:

淮自然资规〔2023205

 

县局、各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规范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1月14日

 

 

 

 

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突发事件总体

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和应急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预防控制能力、预案管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应急保障能力,努力提升我局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全体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事业健康发展。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淮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淮北市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时,淮北市自然资源领域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高效。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科学、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提高科学指挥能力和应急工作科技水平,不断完善救助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把预防突发公共事件作为应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事件情况的预防工作,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等工作。

3)依法规范,果断处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预案的规定,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依法果断处置,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4)统一领导,应急联动。把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同本单位分工负责紧密结合起来,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1.5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自然灾害:地质灾害等。

本案所指的地质灾害主要是指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六种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因在执行自然资源公务过程中,出现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因自然资源信息系统出现重大故障,影响全系统正常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网络突发事件;因用电、用火等导致人员伤亡、公共财产受损的突发事件。

3)社会安全事件:涉土涉矿突发公共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因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过程审核审批中产生的突发事件;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项目施工等过程中集体上访扰乱社会治安造成社会不稳定的突发事件;因私挖滥采引起的不安全、不和谐、不稳定的突发事件;其他自然资源领域所属工作中出现的突发公共事件。

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各类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成立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事业单位组成。主要职责:

1)带头履行落实省、市人民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有关会议指示精神;

2)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行动;

3)决定启动或终止本预案;

4)分析、研判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并做出相应决策;

5)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2.2  办事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局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负责全局应急管理日常事务工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为:办理局应急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督促落实上级领导有关批示、指示等工作;负责协调和督促检查各科室、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协助局领导处置突发事件,协调指导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救援等工作;组织开展应急事项的信息调研和宣传培训工作。

2.3  工作机构

相关科室、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负责各自职责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由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灾害防治科牵头;突发矿产资源管理事件由地质勘查管理与矿业权管理科牵头;因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突发事件由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牵头;局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由信息中心牵头;因灾害导致集中办公场所损害等突发事件由办公室、综合科牵头等)。

2.4  专家组

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专家组,建立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咨询,必要时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  运行机制

3.1  应急值守

1)应急值守工作原则:严谨高效、有情必报、快速反应、安全保密;

2)工作机构和制度健全,并实行领导带班制度;

3)严明工作纪律、履行交接手续、健全档案资料,做到值班有安排、有记录、有检查;

4)完善值班设施设备,保证通信联络24小时畅通,随时了解市自然资源领域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和动态;

5)负责接报和处理有关单位上报的突发事件信息,协助本级领导进行应急处置,并及时反馈处置情况;

6)负责安排本级、本部门值班工作;

7)负责督促、指导、检查下级部门、单位值班工作;

8)承办其他工作。

3.2  信息报告

1)相关科室、单位要依托本系统信息资源网络,建立突发事件的监测、预测、预警制度,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自然资源领域突发事件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时,事发地所在部门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局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局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应立即核实事故情况并尽快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向市政府报告的,上报信息经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后,上报市政府有关部门;逐级上报到市政府的时间距事件发生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3)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起因、性质等级、影响范围以及事件发生后的社会稳定情况;事件发展趋势、造成的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及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其它与本事件有关的内容。

4)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同时将上级领导同志的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科室、单位,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3.3  先期处置

各有关科室、单位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及时有效地赶赴现场,协助领导或当地政府进行处置,并及时向局应急办公室报告。

3.4  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的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由局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开展处置工作。

1)立即召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会议,通报情况,分析研究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及对策。

2)局应急办公室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组建以下几个小组,在局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

现场总指挥:由领导小组组长(或组长指定的副组长)担任,负责统一协调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技术专家组:由相关领域技术专家组成,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研究工作,鉴定和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

信息反馈组:由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及相关科室人员组成,对突发性事件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处置工作组:由现场总指挥根据实际情况指定相关人员组成,处理突发事件的现场工作。

现场秩序维护组:由执法监察支队、相关科室、单位人员组成,密切配合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做好现场的维护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局办公室、综合科、财务科组成,负责突发事件过程中的后勤保障。

3)重大或较大事件,应及时向上级应急机构汇报,必要时迅速将突发事件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厅报告,请求有关部门给予帮助和支持。

3.5  善后处置

参与应急事件处置的工作人员,要在市委、市政府和局领导的指挥下,配合有关部门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同时做好调查、统计、评估等工作。

4  应急保障

相关科室、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财力、物力、交通运输保障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4.1  人力保障

依托单位青年党员干部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聘请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管理、信息安全等相关行业、领域具备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专家人才组成专家应急救援队伍。

4.2  财力保障

对我局处置突发事件以及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等所需财政经费,由相关科室、单位提出,经应急领导小组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预算。财务科要对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4.3  物资保障

由相关职能科室、单位牵头,建立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完善重要物资的监管、储备、更新、调拨等。

4.4  交通运输保障

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车辆调配,确保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救灾物资、救援设备优先运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4.5  法治保障

政策法规科负责应对突发事件必需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4.6  科技保障

局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负责局应急平台数据更新、维护。指导值班人员熟练操作系统平台、传真等设备。

5  预案管理

5.1  预案演练

相关科室、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应急预案至少每两年举行一次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按照有关规定适时修订完善。

5.2  宣教培训

政策法规科会同相关科室、单位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宣传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开展面向全体职工的应急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应急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将应急管理培训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提高全体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决策和处置能力。

6  附 则

6.1  本预案由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县局、各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可参照此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6.2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6.3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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