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业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1-01 17:26 字号:

淮政办秘〔202333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北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业攻坚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1031

 

 

 

 

淮北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业攻坚行动计划

 

为推进全市开发区工业经济提质扩量增效,成为全市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2023—2025年,在全市开发区开展工业发展攻坚行动,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5年,全市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突破20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660家;每年新开工建设工业项目140个以上;各开发区新增上市(在审、辅导备案)企业1家以上。

二、支持政策

(一)支持工业增量加快突破。对当年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增量突破50亿元、100亿元的开发区,在当年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中分别给予加10分、20分的激励。

(二)支持招大引强率先突破。对已纳统且实际固定资产投资当年率先达到10亿元、20亿元的计划总投资50亿元、100亿元的制造业项目,在当年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中分别给予加5分、10分的激励。

(三)支持培大育强实现突破。对当年营业收入首次超50亿元、100亿元的制造业企业(按照单个独立法人计算),在当年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中分别给予加5分、10分的激励。

(四)支持攻坚行动目标落地。对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新开工建设工业项目、规上工业企业户数年度攻坚行动目标的开发区,在当年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中,依次分别给予20分、10分、10分的激励。每新增1家上市企业、上市在审企业、辅导备案企业,在当年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中分别给予加20分、10分、5分的激励。

(五)支持盘活闲置资源。对完成年度盘活闲置和低效用地目标任务的开发区,在当年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中给予加10分的激励。对三年内利用闲置低效用地引进占地50亩以上、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超1亿元、亩均税收达到全市开发区平均水平、且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制造业项目,按照实际用地交易亩数,市财政给予相应开发区管委会最高3万元/亩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六)支持开发区平台公司建设。深化管委会+公司改革,对各开发区财政收入实施管委会封闭运行,鼓励开发区管委会通过合规程序,将适合市场化运作的园区建设、招商引资、融资开发、项目管理、专业化服务等职能,由管委会充分向平台公司赋权,给予平台公司充分运营自主权。积极发挥平台公司市场主体作用,壮大平台公司实力。对新达到AA级的开发区平台公司,市财政给予所在开发区管委会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七)加大用地用能保障。支持鼓励开发区优先使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用于保障工业项目建设;发挥市级土地要素专班作用,积极对接开发区用地需求,指导开发区编制用地报卷,提升土地报批质效;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原则上向开发区工业项目倾斜,统筹全市用地指标应保尽保,对当年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的开发区、年度集约评价进入全省开发园区前三分之一的开发区,分别给予100亩、200亩用地计划指标奖励。成立项目用能工作专班,统筹全市用能空间,对单位GDP能耗优于全省单位GDP能耗控制水平的非两高项目,确保用能需求;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优于全省控制水平的非两高项目,优先保障。

(八)加大金融保障。支持各开发区加强专项债项目储备建设,对符合发行条件的续建专项债项目给予进一步支持。加大对开发区专项债资金使用管理,对市委市政府重点保障的、专项债资金效益发挥明显的、支出进度较快的予以适当倾斜。对需产业基金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招商引资和产业链的关键项目,经市联评联审领导小组审议和相应投资决策程序后,市级产业基金与受益县区(开发区)原则上按照1:1给予配套支持,如遇特殊情况,实行一事一议会议审议。积极推动开发区做深金融服务链条,构建具有持续性的产业+科技+金融的生态环境。

(九)加大招商服务保障。充分发挥开发区招商主平台主阵地作用,支持各开发区拓展以商招商、基金招商渠道,鼓励产业招商、招大引强。县区开发区项目由县区政府提级推动,并经县区论证后实施;对各开发区招引的需市级财政扶持、需匹配市域资源的项目,由市投资促进中心推送市领导提级推动,并经市联评联审领导小组研究后实施;市委市政府领导每年选择一批开发区重大招商项目实行顶格推进。

(十)加大工作创新保障。对符合法律法规并经评估论证不会引发系统性风险的事项,允许各开发区在报备后自行组织实施。出现失误或过失,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充分考虑主观意愿、问题性质、决策过程、履职程度、影响后果等要素,按照规定予以容错,免除相关责任,并及时纠正错误。对予以容错免责的,在各类考核考察、提拔任用、评先评优、绩效奖励等方面不受影响;对予以容错但确需追责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处理。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全市开发区工业攻坚行动推进机制,将攻坚行动纳入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调度范畴。加强对全市开发区工业经济的运行监测,督促各开发区将工业攻坚行动计划细化分解,健全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工作机制。

(二)强化绩效评估。坚持目标导向,完善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业攻坚行动计划指标统计体系,加强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价,定期开展绩效评估。坚持问题导向,对指标落实进展缓慢、工作落后的开发区进行督办约谈。

(三)强化表彰激励。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按实绩论英雄,每年进行表彰激励。对发展成效明显且获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业攻坚行动年度目标考核第一名、第二名的开发区,在薪酬考核中分别加1分、0.5分。

 

附件: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业攻坚行动目标一览表


附件

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业攻坚行动目标一览表

 

开发区

规上工业产值(亿元)

每年新开工

建设工业项目

规上工业企业(家)

新增上市(在审、辅导备案)企业(家)

2022

2023

2024

2025

数量(个)

2022

2023

2024

2025

2025

濉溪经济开发区

310

418

530

660

50

128

148

162

185

2

相山经济开发区

41

60

90

120

15

62

77

86

103

1

杜集经济开发区

60

93

120

150

15

54

69

78

95

1

烈山经济开发区

120

150

200

260

15

54

66

78

95

1

淮北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

100

139

220

300

35

92

100

116

133

1

安徽(淮北)新型

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

210

260

400

510

10

27

33

40

49

2

总计

841

1120

1560

2000

140

417

497

560

660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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