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段园新型功能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0-30 17:23 字号:

淮政秘〔202393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淮北市段园新型功能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1028

 

 

 

 

淮北市段园新型功能区高质量发展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推动段园省际毗邻区域开展深度合作,着力打造协同发展产城融合新城区、新兴产业集聚区、生态创新示范区、共同富裕先行区,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3年努力,力争到2026年,段园新型功能区营业收入达120亿元,工业总产值达100亿元,四上企业达80家,财政收入达2亿元,常住人口达4.5万人。

二、支持政策

(一)加大财政支持。参照市县财政管理权限,支持段园新型功能区资金封闭运行。其中,土地出让金扣除2%集体上缴省统筹外,其余98%拨付杜集区,其中10%用于段园镇乡村振兴,88%用于段园新型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二)加大用地保障。段园新型功能区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组卷所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林地指标,按照指标池管理办法由市级统筹优先保障,做到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三)加大赋权力度。按照应赋尽赋原则,赋予段园新型功能区审批管理权限。在政策期内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收件、优先受理,实现段园新型功能区内所有事项一窗办理,同时对合规合法的事项进行容缺受理。(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直相关部门、杜集区人民政府)

(四)优化项目支持。对段园新型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水电气等公共服务配套、教育医疗、农业农村、防洪防灾、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独立工矿区改造以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点项目优先支持纳入国家及省重大项目库,重点行业牵头部门每年至少向上争取1个项目予以支持,优先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投资促进中心、国网淮北供电公司等)

(五)支持市场化建设。积极发挥段园新型功能区平台公司市场主体作用,支持市级平台公司与段园新型功能区平台公司进行优化重组,整合优质资源,给予项目和政策支持。充分赋予运营自主权,将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融资开发、项目管理、专业化服务等通过合规程序纳入平台公司市场化运作,助推段园新型功能区平台公司尽快达到AA或更高等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杜集区人民政府)

(六)支持薪酬改革。支持对段园新型功能区内的工作人员参照开发区实施薪酬改革,打破身份界限,对淮北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转入园区工作的按照规定程序实行档案封存,实行档案工资与实际薪酬分离,保留还原渠道。(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杜集区人民政府)

(七)强化人才支撑。对引进的各类人才,按照淮北市人才政策激励标准,按就高原则进行奖补。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其他未尽重大事宜,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解决。支持市直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到段园新型功能区挂职。支持选派段园新型功能区优秀干部人才到沪苏浙等地挂职锻炼。(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杜集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段园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段园新型功能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杜集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长,段园镇党委书记任常务副指挥长,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双月提请市政府召开市级段园新型功能区建设调度会议。

(二)落实工作责任。落实属地责任,杜集区人民政府对段园新型功能区建设实行月度工作调度,由区主要负责同志负责组织,主要包括对新型功能区经济运行、城市建设和改革创新等重点工作进行调度。落实相关市直部门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强化内部协调会商、跟踪服务,督导推进各项工作务实高效开展。

(三)实施闭环管理。杜集区人民政府负责收集需市级层面协调解决事项,汇总上报市发展改革委,纳入市级调度,交由市直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并于一周内给予答复。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对段园新型功能区需市级协调解决事项和支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附件:段园新型功能区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2024—2026年)


附件

 

段园新型功能区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

2024—2026年)

 

序号

主要指标

2022年基数

2024年目标

2025年目标

2026年目标

备注

1

营业收入(亿元)

20

40

76.7

120

 

2

工业总产值(亿元)

16.26

36

65.1

100

 

3

四上企业(家)

41

(规上工业企业27家)

60

(规上工业企业42家)

70

(规上工业企业48家)

80

(规上工业企业54家)

 

4

财政收入(亿元)

0.25

0.7

1.2

2

 

5

常住人口(万人)

3.9

4.2

4.35

4.5

基数为2020年普查年份数据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热点新闻